四知堂来凤县八甲杨氏家族理事会章程




四知堂来凤县八甲杨氏家族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四知堂来凤县八甲杨氏家族理事会(以下简称<本会>)由家族成员组成的群众性社会团体。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尊祖敬宗,促进家族成员间的友爱互助,传承家族文化。

第三条

本会成立的目的:弘扬杨门道德,激励后人奋进,树立对外形象,促进家族繁荣。为此,在家族成员中组建家族事务工作理事会。

第四条

家族理事会是在会长及各位长辈的领导下,在族人的支持下,按照族谱、家规以及本章程,全面负责做好家族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

第五条

本会以四知堂来凤县八甲杨氏范围内为组成区域,凡此区域的宗族成员不分男女均为自然会员。

第二章 理事会的主要任务

第六条

组织召开家族年会及敬祖祭祀活动。

第七条

加强本会与同宗同族系之间的交流与协作,增进友谊,做好同宗同族的延伸和扩展工作。

第八条

维护、修缮本族家谱,记录历史事迹,规定20年一修。

第九条

创办健全族人间的扶危、助贫、助学等机制,敦亲睦族,促进家族繁荣。

第十条

认真做好文书、图片、影像以及物品档案的搜集、整理、分类的保管工作,以便后人査阅和传承。

第十一条

积极办好家族年会,认真反映族人间的情况和要求、表彰先进,发扬光大,使年会越办越丰富、精彩,多渠道拓展家族的知名度。

第十二条

以身作则、严以律己,积极培养年轻一代,传承家族文化,使家族理事会的班子逐步做到年轻化、知识化、现代化。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本会为理事会制,实行任期制,会长任期暂定三年,可连选连任,被选时年龄应不少于四十五周岁、不超过七十周岁。政治合格、身体健康。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党员优先。热心家族事业。

第十四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全体会议,理事会成员由家族成员中推选产生,会长由理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

第一届理事会成员、由家族成员推荐、家族年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第十六条

本会设会长一人。常务副会长一人,秘书长一人,执行会长一人,副会长三至五人。常务副会长,秘书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由会长从理事会成员中推荐,2/3理事会成员同意产生。

第十七条

族内威望较高的老者为本会事务的当然顾问、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十八条

本会理事本着无私奉献、义务为本会服务,不计报酬。

第十九条

召开理事会应有2/3以上人员参加始得开会,并以2/3以上人员同意,方得决议,理事成员间应团结,互信,对有损家族利益行为的理事,可通过民主程序予以罢免或撤换。

第四章 理事会的职责和职权

第二十条

享有在一定程序下修改本章程的权利,执行本章程及执行理事会的各项决议。

第二十一条

审议家族事务计划的布置和落实。

第二十二条

召开理事大会和家族年会。

第二十三条

定期向会长和家族及本会成员报告工作。

第二十四条

推选财务监督管理人员,执行财务制度,并定时公开。

第二十五条

推动和接受族人及社会团体的捐赠工作和家族基金的增值工作。

第二十六条

指导本会会员参加社会各项公益活动,会员间的互帮互助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服从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家族骨干成员协商制定,家族年会通过并宣布开始试行。

第二十九条

若形势变化或同宗同族人员体系扩大,本章程可以有2/3以上会员同意的程序予以修改。

第三十条

自觉遵守“村规民约”,不操办不参与“无事酒”。

第三十一条

族旗、族徽,子孙后代不得随意修改。字辈只能加字,不许修改。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及修改权,归本家族理事会。

家有家谱乃家有宝,水有源,木有根,对家族事务意识的强弱,反映着我们对自己家族文化、家族历史的情感,反映了我们对子孙后代的责任,我们应当信心百倍,精诚团结,相互帮助,积极参与家族的各项事务,有力出力,有钱出钱,集思广益,把宗亲族业的工作做得扎实、繁荣,让我们把这份工作永久地传承下去。

四知堂来凤县八甲杨氏家族制定

二零二三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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