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谱指南带您了解家范编撰



一般情况下家谱制作时收录的都有家范,收录在家谱中的家范,一般都是父祖长辈契合家谱的目的与特点,结合本家族的利益而作,具有形式上的规范,今天修谱指南就带领大家了解一下家范。

第一,家谱中家范的标题显示了训诫对象的可无限扩大化。流传下来的非规范性家范,大多称“诫子书”“与子书”、“遗××书”、“遗令××”等,在标题中表明了训诫对象的特定化与单一性。如郑玄的《戒子益恩书》,从标题就可知道训诫的对象是某位儿子;司马光的《训俭示康》不仅从标题可以看出训诫的对象是他儿子司马康,还可以看出训诫的内容是“俭”。而家谱中的家范多称家规、家训、族规等,从标题显示的训诫对象是整个家族成员,如民国《郴州李氏族谱》收录的家范题为“李氏家规”,民国《萧山来氏家谱》收录的家范题为“康顺公四训八戒”等。

第二,家谱中的家范多采用条目式分类内容;不规范的家范就事而论,往往是一致的,首尾相连,不可分割。而且家谱内容宽泛,以分列的方式列出家谱,能使内容更加清晰,中心更加突出,更能达到训诫后代的目的。这一情形又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只列出条款,另一种是每个条款前都用小标题概括其内容。

第一种情况,将家规内容分条列出,使条理清楚,内容明确。下面是这一种家范的一篇全文:

道光萧山渔临华氏宗谱遗训

子孙务宜孝悌为先,和睦为本。凡族内有患难疾病,必须会议往视扶助,毋得袖手旁观。

子孙须恭敬尽礼,出入有仪。见长者坐必起,行则序,应对必称其名,毋曰尔我。女妇亦然。

子孙只宜耕读为本。或商贾为事者,不得非为卑贱,以污先声。戒之慎之!

子孙遇高祖之墓,凡祭扫之时,随宜尽礼,以隆报本,毋弛孝心。

子孙当祖先,皆以文翰相承。子孙当以法守相念,毋许恃强吞弱,毋得好胜于形,自贻伊戚。

子孙婚配,须择良家素娴姆训者,方可聘娶。毋图小利,有妨大义。凡养女出聘者,亦如择妇之心择婿。

上列家范,以条分列,清晰明确,使广泛、庞杂的内容条分缕析,简洁明了,便于族众理解与记诵。

另一种家范同样是分条列内容,不过每一条前有小标题总括各条内容。如:

民国奥东简氏大同谱祖训格言

行孝弟。居家孝弟为先,以孝弟倡行,斯成美族,盖正学之本,田圣之阶也是。

存忠厚。人能忠厚乃能集福,而与立心,须从坦易。幸毋计较,阴行险恶,切勿轻易言语,伤失人情,以积烈祸。《易》曰:“乱之所生也,则言语以为阶。”又曰:“括囊无咎,可不念哉!”

贵朴实。己身朴实,为子孙则效规模。凡饮食、衣服、器物、宫室,不可求事虚文,丰华过度,以开丧败之源。

勉勤俭。勤所以生财,俭所以节财,二者治家之要道也。此与放利而行、以财取多怨者大不同。

严族法。族人亲厚,如有患难,相救相恤。然或倚强凌弱、谄富欺贫、恃力行凶、自犯法纪,宗子族长宜直攻之,处以典刑,幸毋疏纵可也。

防赌博。从来赌博败家之媒,世人十赌十败,弃家业如一洗,不念先祖父创业之艰,不顾妻子饥寒之苦,甚则为盗为丐所不免也。今宜预防之。

戒酒色。好酒易以败德,好色易以惑志。好酒则废时失事,甚乃家业不保;好色则伤财损命,或荡散家产,妻子流离,此由始之不慎,是至终之迷而罔返也……

上面列出了家范,先用三个字概括了每一条的内容,然后详细阐述,让中心思想清晰,整篇家范内容可以一览无余。

第三,家谱中的家范语言浅近,通俗易懂。家谱制作中的家范针对的对象是家族的所有族人,包括不同年龄层次和不同文化水平的人,它的语言要让这个家族所有的人都能接受和理解,还要方便族人在祠堂大声诵读。这些家谱中的家范大多采用口语,有的还采用韵语,读起来朗朗上口。而且,这些家范言辞恳切,充满了亲情厚爱,使人很容易不知不觉就接受所劝诫的内容。

民国《郴州李氏族谱》卷首“圣谕十六条·敦孝弟以重人伦”条下云:“人不知孝父母,独不知父母爱子之心乎?方其未离怀抱,饥不能自哺,寒不能自衣。为父母者省声音,察形色,笑则为之喜,啼则为之忧,行动则跬步不离,疾痛则寝食俱废,以养以教,至于成人。复为授家室,百计经营,心力俱瘁。”这段话言辞简洁通俗,以白描的手法叙述父母将孩子养大成人,并帮其成家立业的过程,凡为子女者,读到此处,哪有不油然而生孝敬之心的。正因如此,清代和民国有很多家谱中的家范在讲到“孝父母”一条时,都先引用这段话,然后再作进一步阐述。光绪《寿州龙氏宗谱·家规》“勤职业”条下云:“人生当有职业,士农与工商。勿兼营、勿游荡,行行状元俱一样。艺多不能精,专功方为上。旁门左道不可当,安居乐业皆兴旺。凡我族人,当各执一业。乃有一种不法子孙,著异样服色,戴异样头巾,其心邪,其言妄,其行怪,不数年间,或以嫖赌而败家,或以浮浪而没产,流为下贱,以及俳优、窃盗,在所不免。吾子孙当借以自反,慎毋使人议之曰:‘某也不才,是其祖、父恶报。’盖赌荡在于一身,讥刺及于祖、父,可不慎欤?”

第四,据修谱指南所知家谱中的家范有不少小序,阐述修订家范的缘由、过程、目的、作用,以及普及的方法、奖惩的措施、修订者的期望等。小序的存在,证明了作者对家范的理解是完整的。

与文献通过其他途径传播的形式相比,家谱中的家范具有形式规范的特征。但是,家谱中也存在着一定数量的非规范的家范,这种例外多为遗训,最初是父母尊长回顾一生,总结经验教训,以为子孙后代借鉴,不一定要内容宽广,条理分明,只是后来被修谱者收入家谱,才成为家谱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例如民国时期的《海域尚氏宗谱》,就包括了尚可喜在康熙十四年(1675年)去世时所作的遗训。这种类型的家范并非针对特定的人所发生的某件事而作,在家谱中,它同样具有普遍的教诫意义。

家范意义重大,可以引导子孙的精神思想,大家在制作家谱时也可以在这方面下些功夫,如果对家谱制作感兴趣可以持续关注修谱指南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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