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沈氏族谱凡例,望诸君谨记




辉县沈氏族谱凡例:

一、祖宗名讳理宜敬避尊祖宗也

二、谱内名讳称公者子孙之辞不嫌于自尊也

三、无嗣有应继之人必书某取某某继某不必处处言之也

四、妇者身之配也故格内书某必书娶某氏其不书者或无据或本未娶也

五、子者身之枝也故格内书某公必书生某其不书者或失传或本无子也

六、谱内必已冠娶亲者方载之未娶而夭亡者例葬殇穴不应登之于谱

七、养子与联宗原非祖宗血脉慎勿匿就登谱

八、谱内敌庶並书某氏微嫌回护若庶子能承宗祀则庶母入庙享祭理之正也故必据实言之

九、丈夫有懿行故另订一谱以型子孙至妇人有贤名必作頌作传以为闺门之劝

沈氏族谱

十二世曰凤敬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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