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便屯的传说
传说我们屯这个地方是凤凰地,在右南公还没来此造村的时候,这里还是一片斜坡荒地。右南公因做些小生意,经常来往宾州、白山、安定三地圩场之间。那时,做小生意的,都是靠肩挑脚行,来回一趟往往要用几天时间,途中歇脚休息、住店,都是必不可少的。
话说我们屯附近路边,当时有几棵大树,正是过往白山、安定两地客商经常歇脚休息的地方,右南公和其他生意人一样,也经常在这里歇脚休息,聊天。
闲聊中,一些懂风水常识的人说道,我们休息的这个地方旁边,是块凤凰形的风水宝地,西高东低,前面开阔,南北各有土岭伸出,又有小河从前面流过,是一处居住的好地方,谁人在这里居住,将来必定人丁兴旺,财源广进。
丁氏家谱编写原则:
1、本家谱编写,除个别处需保留老谱的原貌外,均按现代汉 语规范和阅读习惯,采用简体汉字和横排方式进行编排。
2、第二部分的世系图,以我氏各地老族谱的记载和新收集到的 各户资料为依据,以寓居上杭的二十郎公为始祖(第一世),约每六 世列为一图,分段列出各个世代人名之间的关系,即第一世至第六世 列为一图,第六世至第十一世列为一图,第十一世至第十六世列为一 图,第十六世至第廿一世列为一图,第廿一世以后又列为一图。在每 一段世系图的后面,分别用文字表述每个人所在世第的生卒、生平事 迹和配偶、子女等的基本情况。
3、世系图中所列各人+女的名字,不分男女,以出生先后为顺 序,由上往下依次排列。在表述某人所生子女情况时,则先表述男性, 后表述女性。某人所生的+女,用“生几子+名字,几女+名宇”表述, 子在前,女在后。子或女为多人时,则分别由大到小,依次列出子和 女的名字,如某人“生二子某某、某某,三女某某、某某、某某”,其中“二子某某、某某”中,长子名字在前,次子名字在后,“三女 某茱、某某、某某”中,依次为大女、次女、三女的名字。在表述各人的基本情况时,在同一世第中,则不分男女,依次由长至幼分別列 述。在对女子进行表述时,因其多己出嫁,故只记载其出生日期,不记軟过世日期。
4、招赘入门或女性结婚后所生子女,随母方用丁姓取名字的,依其母所居世第,所生子女,列入相应的世系图。
5、对随母改嫁而来或其他原因随丁姓取名字的,依照其所在世 第和长幼次序,列入其继父的世系,在表述时如实说明情况。
6、因丈夫过世,其妻子又招人入赘,所生子女,跟随前夫以丁姓取名字的,列入其前夫世系,在表述时如实说明情况。
7、家谱中涉及到的纪元年份和生卒日期,因各个时期表述的方式不同。为了阅读方便.按照习惯,民国以前,用“帝号+岁次+括注 公元年份+月+日+时辰”记载,月、日用中文数字标记,如“光绪壬 寅年(19〇2年〉五月十二日卯时”。民国时期,用“民国纪年+岁次+ 括注公元年份+月+日+时辰”记载.月、日同样用中文数字标记,如“民国二十五年丙子年(1936年)六月二十五日子时”。新中国成立 以后,用“公元年份+括注农历岁次+月+日+时辰”标记,月、日用阿 拉伯数字标记。如“1980年(农历庚申年)5月12日卯时”。
8、无法确定某人的姓氏或名字时,用符号“〇”表示。如“配 〇氏”,“子〇〇”、“女〇〇”等。
9、本家谱所涉及的地名,只写有W屯名的,为本行政村所辖村 屯,只写到行政村名的,为本镇所辖行政村,只写到乡镇名称的,为 本县所辖乡镇。如“六罗屯”为本柯的六罗屯,“南新W"为本镇的 南新村,白山镇内学村”为本县的白山镇内学村。
10、旧族谱中的文章为文言文,繁体字,原文没有标点符号。本 次在收录时,除了对其中的错别字进行必要的更正以外,均按原文转 载I并在文章的后面注明其出自某处,以便阅者对照。为了阅读方便,在朝代的年号或岁次后面,用括号标明其对应的公元年份,并对原文加注了标点符号。
11、本家谱中的恩荣录,主要足记载族中己过世的一些在某些方 面有较突出事迹的先辈。对尚在世的,因许多人尚在事业发展期,不宜过多宣传,故只收录部分己退休,或在某方面较为突出人 员的简况^ 所记载的个人资料,为其个人或其亲属提供。
12、本家谱所收录的各户资料,截至2018年11月30日止,系各户自愿提供并核对.仅用于这次编修的家谱.不作其他用途。家谱编印后,各户人丁等家谱资料如有错漏、变动,或发现其他认为可作为家谱用的资料,可自行记载于族谱后面的记事空白页内.以便今后再修家谱时,进一步完善或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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