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世存芳沐手敬记:浚县秦氏家谱凡例八则



谱名《浚县窑头秦氏家谱》,清道光年间家谱封面和页前序言腐烂破损,不知谱名;一九五五年谱为《秦氏家谱》易于与同姓其他家族混同,为准确表述故定为《浚县窑头秦氏家谱》。

浚县秦氏家谱凡例八则:

一、本次修谱资料来源:

1.清道光二十四年(一八四四年)家谱,公元一九五五年家谱(含一九七八年续谱)。

2.清康熙十八年《浚县志》,嘉庆六年版《浚县志》、清光绪十二年版《浚县志》、1990年版《浚县志》、2007年版《浚县志》。

3.窑头后街北地、东地坟上碑文墓表,后街东头庙上碑文,前后街之前西头坟上碑文。

4.一九九五年冬整理家谱未成书的资料。

5.滑县留固镇第二寨村一九九七年《秦氏家谱》序言。

6.本次修谱各地调查统计表。

二、本次修谱采用简体字、苏洵式,现在人采用公元纪年。

三、本次修谱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只要是目前还在世的闺女一律入谱。已出嫁的要记其嫁往何地何人,记婚嫁地和夫名,有正式工作的也要注明工作单位,但在其名上应注明女。媳妇记清姓名,不以某氏相称。

四、被录旧谱资料,保持原样,原文转录,在《浚县志》上有记载的可加上《浚县志》的记载。

已在浚县之外定居的(含1978年以前的和改革开放以后的),即在当地有稳定的收入、有房产、已在当地娶妻生子的,要写明所在省、市、县(区)、镇(办有事处)、村(居委会)。以免出现清朝谱上写的迁往某某县,到现在无从下手联络。

由于在一九五五年修谱时未找到清朝家谱,所以在清朝时迁往外地均未联系,有联系的也没敢承认续到家谱上。再者由于一九五五年距一八四四年已过去一百一十一年,中间从未修过家谱,造成了迁往圈里、郭村、汤阴谊沟镇的中间世系有点对不上,通过梳理与协商达成:和清朝家谱对不上的,以现在和谁家门儿最近,就和谁的人辈分赶齐,中间若有一两代人对不上,就以清朝谱上的做法写成“已失名”,或者按在省家谱馆查到的他族人的做法注明“已失考”。

五、现在的人按照本届修谱理事会的“修谱捐资倡议书”来安排编写。

六、遵守事实求是原则,只如实登记不作评价,没经证实的不录入。

七、出嗣者于生父子女名下注明出嗣,入嗣者亦同。

八、按照传统礼制,七岁以下故者为幼亡,八至十九岁的为青亡,未四十岁故而年月日失考者书早故。

十七世存芳沐手敬记

二零一八年初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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