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志编撰凡例七条



长葛市志凡例

一、《长葛市志(1986~2000)》为1992年版《长葛县志》的续志,上限起自1986年,下限至2000年底。为保持记事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对重要事件适当前溯或下延,所收彩页内容截至志书付印前。彩页领导人物图片,以职务及任职先后排序。

二、本志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遵循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有机结合与相对统一。

三、本志资料主要来源为相关单位提供和市志办直接搜集。本志数据主要来源于政府统计部门和资料提供单位。

四、本志使用规范的语体文记述,字词、数字、标点符号、量和单位的使用,执行国家规定。

五、本志采用编、章、节、目结构,按事物属性或管理辖属分类以归,以述、记、传和图、表、录并用手法编写。

六、事物名称第一次记述时用全称,以后用简称;凡“省、市”连用者,分别指“河南省”和“许昌市”;凡直接单书“省”、“市”和“党”者,分别指“河南省”、“长葛市”和“中国共产党”;凡直接简书“××省(市、县)委”和“××省(市、县)政府”者,分别指“中共××省(市、县)委员会”和“××省(市、县)人民政府”;凡直接简书“××年代”者,指“20世纪××年代”;凡直书《××法》者,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街道办事处”之称谓,既指建置机构,亦指所管辖区。

七、本志所记时限内长葛撤县设市,其前称县,其后称市,长葛或葛邑为之通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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