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南府睦倫營雷打山大灣老屋基李氏遷徏歷程、大體時期及原因



始祖:李利貞「公元前一零六九~前九九二年」。

李姓形成起,族人世居今河南鹿邑一帶,春秋「公元前七七零~前四七六年」時期的李耳「公元前五七一年生於楚國苦縣~前四七一殆於秦國」是正史中立傳的第一個李姓人物。據《新唐書》記載:李姓始祖利貞娶陳國契和氏家的女兒。生子昌祖,後在陳國任大夫。住在苦縣,昌祖的兒子叫李彤德,彤德的曾孫李碩宗,被周康王「公元前一零二零~前九九六年在位時間」賜采邑於苦縣,其後代分出兩支,一支在隴西「治所在今甘肅監洮」,為隴西房。一支在趙郡「治所在今河北邯 西南」,為趙郡房;後來,隴西房又分為三十九房,趙郡房又分東、西、南三組。

秦漢至三國「公元前二二一~公元二八零年」時期,李姓人又在許多地方開闢出新的據點;兩漢「公元前二零六~公元八年」時,李姓有徙居今山東、江西者;到東漢「公元二五~二二零年」、三國「公元二二零~二八零年」時,李姓有更多的人走向四面八方,向東北發展今至遼寧一帶,向西發展至今寧夏一帶,向東南發展至今江蘇,向南發展至今廣東、湖南、湖北,向西南發展至今雲南。十六國「公元三四零~四三九年」先後出現了兩個李姓政權——大成國和西涼國,提高了李氏聲望。隨唐朝「公元五八一~九零七年」時期的“安史之亂”,也有一批李姓人逃往江南避难。隨後,李光弼因平定“安史之亂”出鎮徐州,進封監淮王,徙居金陵「今江蘇南京」,從此形成了金陵李氏,後分衍於江西、四川、雲南、貴州等地。

唐代以後,出於多種原因,李姓播遷更加頻繁,分佈地更為廣泛,其中遷徏人數較多的是宋朝「公元九六零~一二七九年」“靖康之變”時的南遷。元「公元一二零六~一三六八年」末明「公元一三六八~一六四四年」初的政權更迭、以及明際的“靖難之役”,主戰場佈置在山東西部河北河南北部的部分地區,遷延數十年,民不聊生,造成百姓得流就食,四散逃離,致使十室九空的淒涼面。

由於戰亂、自然災害、官職遷調、貶謫、遊學、經商、避仇辱等原因,導致我李氏族人曾頻繁地遷徏,但他們卻在不斷的遷移過程中始終注意著受教育這一發展立身之本,牢記自已源於隴西,來自中原。我族人的南遷包含著戰亂和災荒,這種因素迫使這群流動民族在南方偏僻的山區落戶,他們憑著勤勞和儉樸,勤勞是生存的基礎,儉樸是發展的前提。一種堅韌不拔的強者精神,無論走到哪里總是以勤勞和勇敢著稱,開山墾地,創建家園,繁衍生息。是這種時代和環境迫使他們靠勤勞和發憤來維繋生計,他們為了保持家庭有足夠的勞動力,還抵制過封建統治者提倡的婦女纏腳的陋習,使妻子、兒女保留了自然人健全的四肢,以便她們同男人一樣,上山能開墾,下地能耕種,充分展示出一種強者血統的抗爭力,在困境中求生存,在逆境裏求發展,在漫長的近兩千年不斷遷徏中,得以延伸、發展和壯大。

我支系遷移历程,大體時間及原因

我族人的遷移,首次發生於明朝中晚期,由於北方戰亂、農民起義,瘟疫、蝗災等自然災害的頻發導致民間百姓流離失所,大規模南遷。於是我族先祖就由古隴西「今甘肅臨洮一帶」遷移至江西臨江府「今江西省樟樹市臨江鎮」十字街大橋頭、望裏九甲安家落戶。直至約清——道光十二年「公元一八三二年」大約兩百多年傳至七代子孫。清朝政府統治下,百姓稅賦沉重,戰亂連年造成地方混亂,我族人又開始遷移至雲貴川地區。我祖上第八代始祖有八兄弟,有兩兄弟遷至貴州遵義火燒舟騾子砍馬桑窩;有兩兄弟遷至重慶;還有一個遷至貴州湄潭永興小魚塘;其餘分佈在正安、餘慶、綏陽、務川等。我支系屬第八代祖振南公次子李花之後裔。振南公娶妻林氏,生育三子:即長子李剪「遷至木辣彎,後人從未探訪,故其世系情況一概不知」;次子李花、即:我支系花主家才公;三子李辣椒棒「遷至竹林彎老屋基」。振南公和林氏祖母去世後,李花和妻子匡氏帶著兩個年幼的兒子遷往雲南。據可查資料考證,花主家才公的兩個兒子是匡氏祖母用一對竹籃籮筐挑至雷打山大灣老屋基並撫養成人的。聲甲公為長子,次子聲雲。先祖們在雷打山一帶開墾荒地,種植林木,靠自己的勤勞耕耘維持生計直至解放前夕一百多年傳至四代子孫,在大灣老屋基附近有耕地幾千畝,種植經濟林木無數,畜牧成群,自建土木結構房屋「長五間」,享有「李家青山」之美譽今。

解放前夕,滿清政府滅亡,民國崛起。朝代更替,國家戰爭又再次使民間產生大量流民,強盜橫行、土匪猖獗。我支祖先第十三代祖廣發公有同父異母三個兄弟:即廣發公、廣權公、廣財公。為了躲避強盜和土匪,廣權公和廣財公遷至富寧縣板侖鄉大坪村安家落戶。廣發公留守雷打山大灣老屋基,但還是招到強盜、土匪的陷害。於民國三十五年「公元一九四六年」遷入渭芒陶家老屋基居住。好景不長,公元一九四八年秋,陶家老屋基山崩水剮,大多數土地不能耕種,房屋也被山洪淹沒。無奈廣發公只好遷至小保保單門。不料,於公元一九五六年冬,小保保單門房子被火燒,廣發公又再次遷往渭芒蔡家地新屋基「即今渭芒村一組」居住至今。

  公元一九四九年新中國成立後,神公、祖公、祖傳之物、匾額書畫、廊柱楹聯等均以四舊之罪,不是砸毀、焚燒、拆毀,就是以勝利果實掠奪走。族譜在土改,文物中罪四舊多被挨家追繳、焚毀、殆盡。然而我祖先廣發公當時一直把族譜藏了起來,至始至終拒絕將之交出。但天有不測之風雲,誰也不會想到這不明原因的一把火不僅燒光了我祖上的房屋、糧食,還將我李氏家族的族譜也燒毀,只剩下一點點殘缺。因此,祖支不能記全,第十二代常星公以上祖先世系不知其詳。望後代子孫後代不必探查,知其祖先墓地足矣。

上述内容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本站意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锦秋文谱

锦秋文谱

扫一扫关注

锦秋修家谱

锦秋修家谱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手机访问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