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姓名人——庄秧娘



公元1904年(清光绪30年甲辰年)生于后洋村的一普通农家,是黄公的原配夫人,育有四子。公元1938年将时年5岁的三儿子过继给志华公。事过一年黄公因病医治无效逝世,留下35岁寡母及三个幼小的儿子,最小的只有1岁。生活的重担沉甸甸地压在了她瘦弱的肩上,作为一名普通的妇女,该如何抚养三个年幼的孩子呢?在公婆及叔叔、妯娌的安抚关心和帮助下,她恪守妇道,含泪忍受一切艰难困苦,“挑夫做角”,并向娘家要了几分耕地,以此养家糊口。为了减少生活负担,她狠下心将只有九岁大的大儿子送上大伯渔船当童工。

“挑夫做角”是庄秧娘的主要经济来源。每当渔业春汛渔船捕捞回港,船主需要雇用女工肩挑鱼货到崇武城内鱼行出售。傍晚时分,庄秧娘与邻居哑女相伴到后海水尾等候渔船进港。为了多挣钱,庄秧娘总是坚持挑到最后一担鱼货,然后披星戴月拖着疲劳的身子回家。两个年幼的儿子在微弱的油灯下等候母亲回来,见到此时此景,她总是心疼不已,禁不住抱着小儿子泪满衣襟。

娘家耕地所在地后洋村距离本村二十多里,为了取捷径,她涉海滩,越丘岭,不论严寒酷暑,起早摸黑,风里来雨里去,肩挑重担,精心耕作。然而那几分地获得的收成很少,还是无法满足一家人的温饱。生活的重担远远超出一个年轻妇女的承受能力,绝望至极,她两次走上绝路,所幸都被及时发现。

1949年在两位叔叔的资助下庄秧娘腾出自己的住房给大儿子结婚。成家后的大儿子分担了部分家庭生活重担,使庄秧娘见到曙光,对生活充满了信心。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不久,两位叔叔相继蒙难,她赖于依靠的靠山崩塌了。这一切犹如晴天霹雳,坚强的她强掩悲痛,安抚好俩妯娌,共同分担起赡养公婆的义务,用自己瘦弱的肩膀为大家庭支撑起一片天。

庄秧娘心胸宽广,通情达理。1951年刚解放,家庭十分贫穷,她仍然支持原本在本村海燕小学做厨工的小儿子上荷山中学求学,虽然家庭收入因此减少,她也无怨无悔,这个决定受到左邻右舍及小学老师的赞扬。同年典生公独子国法不幸病逝,为了实现先人的遗愿,让篾伯公后继有人,在族亲的劝解下,她将二儿子过继给典生公,并帮助他成家,为二儿子的家也操劳了一生。

庄秧娘为人忠厚,寡言少语,艰苦朴实。她一生饱经风霜,勤俭持家,为了一家人操劳了几十年,终因年轻时过度劳累,积劳成疾。小儿子上中学前一直陪伴着她,是她生活最大的寄托,1966年(丙午年)她旧病复发,临终前一直思念在上海工作的小儿子。 五月初十日午时,她终于如愿见到了风尘仆仆从上海赶回来的小儿子,她满目慈爱,用尽最后一口气,艰难地一字一顿道“你坐车,辛苦了,回去,休息。”说完心满意足地闭上了眼睛。伟大的母爱,养育之恩,永世不忘,世代铭记。

木耳姑

生于公元1929年己巳年,泰山公长女。十多岁就在志华翁家中做家务。志华公尊老爱幼的思想留给她深刻的印象。

“八六”反围剿,泰山公在惠安车站被庄毓英匪徒绑架押往后洋村,次日押往崇武“三关尾”就不知下落,木耳姑寻父心切,不辞劳苦,走遍崇武五里内外,感动了不少亲友及众乡亲,终于由霞西村静霞寺一尼姑周旋,于农历闰七月初六日在獭窟一间破屋内与泰山公见最后一面。匪徒于第三天将泰山公惨杀并沉尸大海。

全国解放初开展清算昔日血债和土地改革。村里驻进工作组,木耳姑四处上访申冤,得到村镇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的同情。在开展对匪徒的斗争大会上,她控诉匪徒酷刑杀害父亲的情景,感动了在场所有群众。木耳姑展现一位年轻农村新女性失去亲人悲痛心情,以及与匪徒不共戴天的斗争精神。

木耳姑早年嫁到后洋村,是匪徒庄毓英的老窝。她恨之入骨,誓不入后洋村,她婉转地向对方提出要求“离开该村,否则离婚”。因此木耳姑就成为新中国成立后崇武地区首例离婚案,该义举当时震撼了整个崇武地区。

“八六”血债是乡仇家恨。1951年春志华公被政府错杀,殃及家族甚至宗亲。木耳姑心里明白,父亲冤情无处再诉说,仇无处报。她忍气吞声,接受这个现实。强忍泪水劝慰独自一人的婶母到她家。正月寒春阴霾日子,两位命苦的妯娌(都年仅39岁)相依相伴,整天坐床,无声的泪水浸湿了衣衫和枕头。木耳姑悲痛中坚强挺立,照料两寡母,让她们安然度过失去亲人最悲痛的日子。

在暗无天日的岁月里,木耳姑与寡母“挑夫做角”,用辛苦劳动的微薄收入维持一家生活。她明理、开朗、能干,不怕坚苦万难,是当年姑辈一枝独秀,受到亲朋好友的赞扬。


上述内容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本站意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锦秋文谱

锦秋文谱

扫一扫关注

锦秋修家谱

锦秋修家谱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手机访问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