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冶村李氏修谱约、正名约、家庙祭田约



一、岗冶村李氏修谱约

作谱之意前论之详矣,凡族有贤达者,宜续加记载,详字号、乳生卒、配适葬、所行寔,绝、亡、居、仕、出赘皆书,兼书其祖父、子、孙,以便查叙衍派。遇卒已年,均为汇集,因貯不致散逸,岂特宗嗣无讹,亦易於成谱矣。

讳:谓名

字:因名起者

号:系别号

乳:小名

生:谓某年月日养

卒:谓年月日死

配子:娶某人女

适:女嫁人子

行:实善言德行文学政事

葬:埋在某村那方几里

绝:无子

亡:出走

居:住处

仕:前程

出赘:招养老女婿;嗣外人者不录(指过继给外族,外姓者不录)。

二、正名约

夫名之有别,尊卑系之,苟不预拟定或用同班而异名有之,或异班而同名者有之,差参紊乱,莫此为大。甚非一体之义也。今于二十一世起拟就二十字:“兴、书、如、培、本,立、志、意、修、心,繁、荣、从、善、起,永、庆、福、万、春”是也。以后起名均守此约,以免错时生憾!

春字世之下,以待再修家谱复拟,以便世世遵传,俾虽万代而不能惑焉,更不能紊矣。

初拟“兴”字之意,乃按诗经,吟诗起兴,虽云万象之多,而莫不由此一也。二十世后再拟虽宜酌之,不可不加之意焉。

三、家庙祭田约

夫家无庙不特以供祖先,且并无以合宗族;祭无田不特以供粢盛,且并无以敦戚谊,枝派疏远贫乏不恤,甚非一体之义也。本家尚有贤达之士,家豪富有,择房兴地,施入宗社,或能提倡募款,办妥俾至岁时享之,亦所以兴起孝思也。既有祭田及房,其入归室藏之,除给祭善器外,有余以给贫乏不能葬、娶、读者,仍有余储为修谱用。然事不能久不废,凡族有富厚者,深用培植,毋替创建之意,至于祠堂布置,按实财力办理。

凡理事者,每逢经理公务,开支盈余,务开清单实帖家庙,以昭信用。凡租种祭田者,以有祖约为证。


上述内容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本站意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锦秋文谱

锦秋文谱

扫一扫关注

锦秋修家谱

锦秋修家谱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手机访问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