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河南省叶县仙台镇焦庄村焦氏字派的约定



关于统一河南省叶县仙台镇焦庄村焦氏字派的约定

字派,乃宗族世系之纲。古今以来,大凡宗族无不以字派示昆仲、排世系、辦宗亲。

叶邑焦氏自六世祖以字旁示昆仲,八世祖以字派示世系,十八世以前字派尚属规范,少有以门支单立者。但自一九四三年以后,不少地方的族人任意起名,胡乱用字,不懂辈分用字之含意,犹如同姓不同族也,致祖孙不分、辈分混乱。

欣逢盛世,国泰民安,政通人和,百业俱兴。一部真正的叶邑焦氏族谱付梓印行,叶县焦氏族谱編修委员会与叶县焦姓文化研究会共同决定,采用同宗同祖的泌阳焦氏修谱理事会二零一一年续定的二十四世至六十三世四十个字辈分用字,力倡实行。这四十个统一字派的用字是:

廉、洁、子、海、鹏,

培、兰、建、雪、冬,

凯、利、广、春、香,

鸿、兴、华、冠、鼎,

字、旺、康、安、祥,

文、理、武、备、统,

盛、德、乾、坤、久,

珠、梅、颂、献、忠。

上述四十字为叶邑焦氏今后统一沿用字派,自二十四【廉】字辈起以此类推,各门各支系不得乱立新字。为避近族名讳,今后各门各支系,凡男丁取名均以此为准,使用时不得随意更改。

自二零二一年颁谱之日起,凡叶邑焦氏男丁出生后取名必须以各自的世系及其辈分用字起名。凡不以此取名者,今后不得入谱。亦请后世续谱者谨记之!

叶县焦氏族谱编修委员会

叶县焦姓文化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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