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闻有其举之莫敢废也凡事宜然而祭其重焉者也余族自
始祖玉叶公原居潘徐冲保故祖妣陈氏携二子日法日海于明末
迁居潘家洼开基创业遂于此地居焉其后法公生子克遵克俊克
贤海公生子克济克成克明兄弟析居分为二分其有潘徐冲徐家
楼门首庄田房屋二分居官以祖茔寫远留作春秋祭扫之资不意
克济公弟兄等家用不敷遂将其田地私自典当获价二十余千而
二分之祀典遂废数十年克济公孙维厚维先等不能节守先业之
半复将居官田地分析而莫克留守而余祖维佩公弟兄等得其半
而幸得永守之迄今子孙祭祀之资祖先坟墓之倚何莫非余祖公
弟兄等之所留遗也凡我后人可不兢兢固守志服先畴少慰先灵
于地下乎念及此能勿使后人抚今忆昔而滋戚欤后数十年而人
丁蕃衍户口浩繁祭资亏乏由是祖父辈潘钊潘镇潘铬潘锭潘铭潘
钰潘鉉潘铸潘键潘铠潘槐潘权等十二人爱倡义举不分房分每各
捐钱一千文始得赎克济公所当之田地而复全收其租焉是今日祀
典之辉煌又皆祖公等之所锡也余也不肖祖武莫绳但远先祖之
苦心近度诸祖之深意而谓祭已举矣而尚敢或废哉奈族中之人往
往有恃其丁少家贫动日彼分之大此分之小不知意欲何为或欲兴
耶抑欲废耶今故不吝重资付诸剞刚后之人其谨志之以杜紊议。
道光甲辰岁孟夏上浣
七世八世孙 同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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