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家谱的三种继承方式



走近家谱

古语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而一本家谱,则在其中反应了血脉传承的关系,一些家族在面对绝嗣的情况后,会通过家谱进行不同的记载,部分家谱会直接记载为“绝嗣”、“未娶故”,还有些家谱会记载为“早夭”和“止”字。

但为了能保证香火够顺利传承,有些家族会采用以下常见的香火继承方式:

一、过继

过继的情况在名人家族中屡见不鲜,梅兰芳便过继给自己的大伯,季羡林则是过继给自己的叔叔,即使是皇帝也不例外,光绪皇帝就被慈禧太后过继给咸丰皇帝为继子,人们常见的过继情况一般都是抚子入嗣,但也有抚孙过继入嗣的情况。

二、双祧、兼祧

双祧和兼祧指的是在一些子侄较少的家族中,有些子弟可以同时作为其父或另外长辈的继承人,但并非所有双祧都为两房合一子,实际的情况多为嗣子因家境贫寒只能娶一妻,之后多育男丁来继承两房香火。

三、入赘

入赘俗称招婿,其含义是男方到女方家入户,膝下孩子跟随母姓。

以上的三种方式,便是我们所熟知的香火继承方式,继承香火是五千年来中华文明先祖们留下的风俗习惯,它无疑是重要的,更是值得我们重视和传承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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