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绍琮崔坝支派贺氏族谱编修凡例



贺氏族谱封面

公安绍琮崔坝支派贺氏族谱编修凡例

感谢1951年建谱的先辈们把原来的口传变成了文字。记录了两百多年前的绍琮公从何而来,以及开基之后各房后代的承袭关系。成为我续谱时的重要依据。

贺氏族谱编修凡例遵循以下几点:

第一:碑文与谱书记载不一致的情况,以碑文为准。比如开基祖公的名字是贺绍琮。谱书前后不一致的按合乎逻辑的认定。

第二:碑文上没有贺宗贤的名字,而贺宗贤又确实存在,有墓有碑。口传绍琮公有两房夫人,一个杨氏,一个朱氏。而绍琮公是与杨氏合葬的坟墓,碑文上就可能只刻了杨氏所生的后人。那贺宗贤极有可能是朱氏所生。遗憾的是没有找到朱氏女祖的墓碑。也只有这样认定才合乎逻辑。

第三:纠正重男轻女思想。现在还健在的和我知道的贺家姑娘同样入谱,但只写其配偶情况和子女名字。但如果后人姓贺的话,视同贺家男性之后人。

第四:字辈“宁”。“永昌麒麟”、“永昌树林”都费解,只有理解为永远昌盛安宁才说得通顺。51年家谱写的是“麟”,查所有墓碑只有“贺国麟”用了“麟”字,但在其父碑文上孝名还是“国林”。所有这辈人都用的简单好认好写的“林”字。本谱以“宁”字为正。

第五:字辈“为”。为字辈的有用“为”字的,也有用“维”字的。本谱以“为”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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