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谱为王马氏族谱,始祖一世至六世名讳未详,原籍江西吉安府泰和县大桥头分支,迁徙于贵州大定府楠木树,支为丁综合族谱。
二、本谱资料来源于各小支系收集起草修编。
三、本谱上溯一世祖,下限止二零二一年,凡历约300多年。
四、本谱为江西分支贵州大定府楠木树,繁衍于二合树、桂箐、楠木树、大树脚、响水竹园、桂花树、郎岱、黔西雨朵、洪水、代家坡、尊称一世,祖坟有据无碑为一世。
五、本谱以“敬宗收族、弘扬祖德、正本清源、理顺脉络、教育后代、耀国荣族”为宗旨,运用历史唯物观论述族情,为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相统一,反映王马氏风貌和支派特色。
六、续谱原则
1.遵循信以传信,疑以传疑的修谱原则,力求源流世系之衔接有序,期间有未尽明确者,暂存间断符考。不采纳无根据之推断以尊重史实。
2.客观反映家族的繁行生息,迁徙分化,荣衰升沉的史实,不夸张,不溢美,注重史料稽考,力求资料丰富。
3.各房人众,取字命名难免雷同、卑犯尊讳、改卑不改尊;生犯死讳,改生不改没;微犯显讳,改微不改显。若房异支分者,不拘此例,凡改易者仍须记载其原名,以便今后查找。
七、本谱纪年原则
1.凡属本谱纪年,沿用朝代纪年法,用括号加注公元纪年。
2.凡属中华民国38年以后纪年加注干支纪年。
3.凡生卒年月日时未知者,书“生死未详”生卒时辰未知者书“吉时”,葬未详者书“葬未详””。
八、本入谱人员范围
1.凡本族王马姓成员,不论男女,不论婚生非婚生,均可入谱。
2.凡本族男性上异性门的或本族女子在家招赘的。如果其子女姓本姓者入谱,之女异姓则不入谱。
九、本谱世编书写规范
1.凡男性配偶,记载姓名、出生公元年干支年月日时,生育几子几女,何地何人之已故的要载明卒于何年、葬于何地,夫在或离婚或夫死再醮,书其生年,不书没葬。
2.凡同族男女过继的,过出和过入均记载,抚养异姓之女为后的仍可入谱,在世编上记载,但本人拒绝入谱的除外。
十、本谱为一修
1.本谱以江西吉安府泰和县分支贵州大定府《王马氏族谱》为取名派语。
2.因我宗世系源流追溯年代久远,支丁分布地域广泛、调查考证内容复杂,且编辑水平有限,难免错遗缺漏之处,恳请见谅。
王马氏族委会
二零二一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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