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修家谱,不要生人立传



编修家谱,不要生人立传

传记是指记录某人生平事迹的文字,又称行状,读音;xíng zhuàng行状,汉朝称“状”,元代以后称之“行状”或“行述”(也叫“事略”)。传记主要叙述人物一生的世系、生平、生卒年月、籍贯、事迹的文章。是编修家谱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家谱中,主要是记述本家族中的英贤名仕,事业有成,能工巧匠或有重大贡献、而又有影响的人物事迹。通过传记可以了解传主所处的时代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军事等部分情况。(人物传记它是以形象的手法、记录人物历史、经历与活动的记叙文。)

生不立传,这是中国史学的一个传统。立传,是纪述已故传主一生的事迹,对传主的一生做出评价。编修家谱不要生人立传主要因为:

第一、违背发展规律。人的一生是发展变化的,前半生是好的,或许下半生就犯了重大错误。反过来,前半生有了重大错误,后半生又能幡然悔悟,痛改前非,为国家和人民做出了贡献。生之人处在发展变化之中,为其一生难以评价,只有盖棺定论。(有时盖棺啦也不一定能定论)

第二、难以求真务实。给生人立传,不宜正确评价功过,容易产生偏差,撰写人也会顾虑重重,难以秉笔直书。所以呀,不为生人立传,这个做法比较稳妥,这样可以减免或减少修谱工作中、带来的人为的困难和麻烦,更为重要的是,便于求真务实,准确反映人物的真实面貌,塑造真实可信的人物形象。

第三、容易引起争论。传记在家谱中主要记载的是家族中比较有影响的人物,他的所做所为、好事呆事等。大多家人都了如指掌。有句俗话叫“新光棍碰上老邻居”,记载赞誉的多啦,在家人中容易产生负面影响,记载的少啦,传主又不乐意。编者一但有所偏向,在家族中就会引起不必要的争论,就违背了立传的初衷。

人物传记是家谱中的重要内容,在家谱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人物传记内容比较丰富,形式也有了很大变化,编写人物传记成为修谱的一个传统。其他文学形式的传记另当别论,但在编修家谱时,一定不要为生人立传。

(怎样才能写好家谱中的人物传记,我会有专门的讲解,欢迎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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