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第一条经樊铺头村广大村民协商、议定,特成立河南省荥阳市樊铺头村樊氏宗亲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经共同协商,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理事会在村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活动,必须遵守党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村规民约。
第三条 理事会的宗旨以人为本,敬贤孝亲,互帮互助。体现邻里乡亲温暖,引导广大樊氏宗亲心系家乡,为家乡建设增光添彩。
理事会成立
第四条 理事会成员的产生理事会成员由有影响的宗亲提名,经宗亲代表议事会会议表决产生。一般从德高望从,办事公道,热心公益事业,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宗亲中推举产生;
第五条 理事会的构成理事会设6--10名理事,其中设理事会会长1名,副理事长2名,秘书长一名,会员2-4名。
第六条 理事会的任期理事会成员每届任期五年,作期届满后,要及时召开樊氏宗亲代表议事会会议,推举新一届理事会成员。特殊情况,理事会成员可申请退出,经宗亲代表议事会会议补选。
理事会职责
第六条 组织樊氏宗亲,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头模范遵守村民公约。
第七条 组织樊氏宗亲每年的拜祖仪式,号召樊氏子孙不忘先祖遗风和美德。
第八条 在樊氏宗亲中,大力提倡学习樊氏先祖美德,敬天佑人,尊老爱幼,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引导村民办理节俭红、白事,反对封建迷信。
第九条 组织开展对五保户、困难户、特困户在生产、生活、子女教育上的互帮互助活动。
第十条 负责樊氏祠堂和火神爷庙的日常管理,维修、维护,运行。
第十一条 组织开展对五保户、困难户、特困户在生产、生活、子女教育上的互帮互助活动。
第十二条接受樊氏宗亲以及其他人的爱心捐助,健全管理制度,指派专人管理,按年公布捐款用途去向。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悉听广大宗亲建议意见,定期召开理事会全体理事会成员
会议修改完善,并向樊氏宗亲和全体村民通报。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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