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氏宗支失记疑点记



吴氏宗支失记疑点记

兹按广东丰顺县与湖南平江及广西贺县黄田公会昭平县砂子之各房族谱所纪載,自泰伯公至泰甫兴甫吉甫公之历代世系,中间世代及祖宗之名字,诸多不符,究竞谁讹谁真,一时无从证实。但考核各谱内叙文所注述之事实,似丰顺县付阅之族谱所纪载者较为真确,故根据而修正之。又查我吴氏自始祖泰伯递传至中华民国三十二年止,计历三千二百四十七年(商季一百六十二年,周朝八百七十四年,春秋战国二十七年,秦朝十五年,东西汉四百二十二年,三国五十九年,东西晋一百五十四年,南北朝一百七十一年,隋朝三十年,唐朝二百八十九年,五代五十四年,宋朝三百二十四年,元朝八十九年,明朝二百七十七年,清朝二百六十八年,加民国三十二年,合计如上数)。而考诸谱内之记载,自泰伯公递传至现代,谨九十五六世,若每一世以三十年计算,其年代尚相差颇远,想其中世系,当有讹舛遗漏之处。

且考查广源旧谱一段叙文载称,按人必有名,当时若明言四五郎某某,其子某某,其孙某某,则三公为四五郎之子或孙,则了如指掌。概曰四五郎之子孙。总见蒙混,以讹传讹。佥曰远莫由考。

祗此吴三公始等语云云。又查砂子谱载,亦有宋后明前,宋支失考之句。再查宣公至三公谨是七代,而历时伍百余年。证诸上列各点,则其必有讹漏之处,而其讹漏之处,亦当在泰甫兴甫吉甫公之下,或四五郎公之下,吴三公之上,似无疑义。兹因各房旧譜载,多属相同,究竟遺漏若干世,是否在此段中间,无法再考,特缀数言,以待后贤搜集考正云尔。

中华民国三十三年春月

裔孙永滔 字恭甫 号冠凡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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