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随·应·汉吕氏宗谱》编修凡例



《(鄂)随·应·汉吕氏宗谱编修凡例

一、本谱为繁衍于湖北省随州市、应城市、汉川市等地区的吕氏宗谱。

二、谱名定为:《(鄂)随州·应城·汉川吕氏宗谱》,简称《(鄂)随·应·汉吕氏宗谱》。

三、本谱资料来源:

1.民国八年吕士英主编的《随州吕氏宗谱》十四卷。

2.一九八九年吕文芳、吕桂章、吕华成、吕国礼等宗亲手抄本《随州吕氏宗谱》。

3.二OO二年吕福章主编的《随州吕氏宗谱》十六卷

4.一九九七年台湾吕宽恒主编的《鄂随南吕氏族谱》

5.应城、汉川《吕氏宗谱》

四、本谱世系上溯自公元一三六九年(明朝洪武二年),下限止于公元二O一九年,凡历约六百五十年。

五、续谱宗旨及目的。本谱以“敬宗收族,明理躬行、清慎勤实、弘扬祖德,正本清源,理顺脉络,教育后代,耀国荣族”为宗旨,以“保持历史风貌,注重社会现实,摸清家族源流,规范世派关系;反映家风民俗,展示文化精萃,顺应时代潮流,传承氏族文明。达到启迪后人、尊祖敬宗、爱家爱国、团结和谐、奋发向上”为目的,运用历史唯物史观记述族情,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相统一,反映时代特色。

六、续谱原则。

1.新谱按现行语体文记述,力求简洁精要;为方便阅谱,对原谱中的繁体字、异体字、通假字、生僻字,此次续谱时均采用规范的简化汉字;无简化字者,仍以原谱登录。

2.遵循信以传信,疑以传疑的修谱原则,力求源流世系之衔接有序。其间有未尽明确者,暂存间断待考,不采纳无根据之推断,以尊重史实。

3.客观反映家族的繁衍生息,迁徙分化、荣衰升沉的史实,不夸张、不溢美,注重史料稽考,力求资料丰富。

4.各房人众,取字命名难免雷同,卑犯尊讳改卑不改尊,生犯死讳改生不改没,微犯显讳改微不改显,若房异支分者不拘此例。凡改易者仍须记载其原名,以便今后查考。

七、本谱分为谱前、文化篇和世系篇。其中文化篇包括吕姓源流、文集文献、宗亲会、人物录、附录和编后记。附录主要内容是老谱封面照片、谱序、谱例等。世系篇包括吕氏文公(主要分布在随南三里岗一带)支系世系篇、吕氏信公(随州)、吕氏信公-志伦公(应城、汉川)支系世系篇。每支系世系篇,图在前,独立成篇,以图联其世系,文在后,亦独立成篇,以文述其事载。

八、本谱纪年原则

1.旧谱涉及之纪年,照谱不变,必要之处加公元纪年补注;

2.新谱涉及之纪年,凡属清宣统三年(公元一九O九年)以前之纪年,沿用朝代年号纪年法,用括号加注公元纪年;凡属台湾省三十八年以前之纪年,以(中华)民国某年纪年;凡属公元一九四九年以后之纪年,以公元某年纪年。

九、人物录。历代进士、举人、贡生、监生、痒生;近代、现代、当代本科生、研究生、硕士、博士;行政职务正副局长,乡镇长以上;军职校官以上,以及高级工程师、农艺师、经济师、会计师、律师、主治医师、高级及特级中学教师、教授、副教授、名记者、作家、艺术家,实业家、名人等,不论男女均列入人物录。

十、本谱入谱人员范围:

1.凡本族吕姓成员,不论男女,无论婚生、非婚生,均可入谱;

2.本族男姓上异姓门的或本族女子在家招赘的,如果其子女姓吕则入谱;子女异姓不入谱。

3.本族男姓娶入女子参与本族繁衍,入谱。本族女性夫婿入谱,以明确血脉流转。

4.若吕姓男子亡故,其配偶在家招夫,子女又姓吕的,按本族支丁入谱;子女他姓的不入谱;配偶另嫁他人的,子女又姓吕的,按本族支丁入谱;子女他姓的不入谱。

5.抚养异姓子女为后,改为吕姓的可入谱。

十一、因我宗世系源流追溯年代久远,支丁分布地域广泛,调查考证内容繁多,且编辑时间仓促,水平所限,本谱定有许多错遗缺漏之处,恳请族人见谅,并深望于后之继起者。

十二、此凡例未及者可参照处理。

《(鄂)随州·应城·汉川吕氏宗谱》编修委员会

二0一九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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