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吾万姓是一个古老的姓氏,位列百家姓之第86位,也是龙的传人,上古时代最伟大的帝王轩辕黄帝,是人类的祖先。吾万氏先祖系春秋时期晋国大臣扶风郡毕万的后裔,是万姓的血缘亲祖。
二、据考,近祖清时从东牛村那坡子分出,迁住于现在的龙子头村。文革期间家谱惨遭焚毁,其家族何时从那坡子迁出等情况不得而知。故此家谱的上限为已知并有资料可查的吾高祖必珍,再往上就无法考证了,所以家谱的上限只能从此时期开始,下限为玄孙一辈。编谱的基本原则是:男女平等,长幼有序,尊重事实,人人平等,记载史实,详略有别。所有家族成员简述,不夸大,不缩小,不捏造,不失真。
三、凡吾万氏家族的每一个成员,不管他在什么地方,不管他漂泊多远,不管他职务高低,不管他年龄大小,均编入家谱,列入门墙,奉先祭祖,托庇于列祖列宗的福荫之下。
四、吾万氏宗祖族徽以“中华万氏族徽”为徽记,其意为阵容庞大、生息不断之意。
五、万氏宗祖堂(暂无)定为“万氏祠堂”,以示不忘先祖之地。
六、兆域为先人体魄所寄,营建为先人创业所垂,事当重据,谱必详确。
七、男丁叙述,先列名、字、号、笔名、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官职、著作、出生年月、属相、妻配、子女、殁世年月等。再列工作简历,事迹、人生经历。后列葬地、山向、碑圹,以次照列事实撰述,无者缺之。
八、女子撰述。先列氏里及氏父名字、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职位、出生年月日,属相。再列其夫名字、籍贯、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职位,所生子女工作简历、人生经历。后列殁世年月、葬所、碑圹,着实记载,无者缺之。
九、继嗣叙述。亲生子称“生子”,入继同族兄弟子称“嗣子”,入继随母亲者,称“随母子”。遗腹子在夫死后十月内确有记实者,仍称“生子”。凡抱异姓子女者,称“养子”“养女”,养子同姓不同宗者,仍称“养子”,必注明某处某人之子。先有养子后有生子者,则先叙生子,后叙养子。
十、妻配叙述。已婚者,称配某氏。妻故继娶者,称继配某氏。
十一、表扬叙述。凡男忠义,尊老敬孝,执著追求,公正刚直、勤学尊师、为政勤廉、业绩突出;女贤惠,孝敬父母,懿行节烈,俭朴持家,卓有贡献;及耆寿、五世同堂有可钦之事实者,可予评述。其他人物简述之,只作人生经历记述,不做任何评价。扬美必公,亦以征信,务必简括确当,不得过实。
十二、学历、官职、选举叙述。男女学历、职称、官职,然亦当核实。职务不论大小、学历不论高低,全部予以记载,男、女第一位获得最高学历或专业技术最高职称者,计入家族大事记,以资鼓励。“官职”须科级以上委任、任命或同等资历。“选举”当选乡县以上人大代表、文代会代表、政协委员及乡镇长以上者。先进个人为县级以上有特殊贡献的表彰人物,专业技术职称为初级以上人员。
十三、名字、别号、笔名叙述。五服以内,取名号不得雷同,以免日后冒宗之弊。有雷同者,改生不改死,改幼不改长,否则改字不改音。有文名及艺绩者,亦载其笔名。凡有犯上祖讳者,有命名雷同者,今悉改正之。凡后之取名者,各行敬避。
十四、著作叙述。凡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一律收录篇名,文学、书画作品选录代表作,出版、集结著作详录书名。纪念先祖和有突出贡献的当代族人的文章,悉数载入。寿词、挽词、挽联、挽诗、墓志铭,亦当收录。
十五、坟墓叙述。所葬之坟墓,宜注地名、山向、孰左孰右,上下坐势,以资识别。无后者亦必载生殁、葬地、山向,以防侵害遗失。若非本邑界内者,必详勒某省、某县、某地。碑文、墓碑悉数载入。
十六、始祖前辈逝者名字后加“公”,同辈或下辈逝者名字前加“讳”,以示敬意。
十七、吾万氏家族发生的重大事件,举行的重要活动按前款有关规定悉数予以叙述,载入史册。
十八、吾《万氏家训》是家族成员的行为规范,应自觉约束,共同恪守,使得万氏子孙形成良好的精神风貌,诚朴的优良传统,即万氏家风,不可贪枉不遵。
十九、凡生子生孙,起名不得犯上祖讳,命名不得雷同,不得凌列紊乱。
二十、吾家谱谱例,乃修谱之家族规约,应严格遵守,不得随意变更,以防混之不清。
二十一、所修家谱,每户一册,而后秉修赓续,以此为鉴。
二十二、本谱为家谱第一卷,以后续修的家谱为第二卷、第三卷,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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