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谱名:山东青岛即墨东皋埠于氏族谱。
二、本谱资料来源:十世祖主修《于氏族谱》各家家谱、各家信息表。
三、本谱世系上溯一世,下至十八世,凡历约六百余年。
四、修谱宗旨:敬宗收族,弘扬祖德,理顺脉络,教育后代,耀国荣族。
五、续谱原则:
传照于前。旧谱照录。
信以传信,疑以传疑,力求源流世系之衔接有序。其间有未尽明确者,暂存间断待考,不采纳无根据之推断,以尊重史实。
客观反映家族的繁衍生息,迁徙分化、荣衰升沉的史实,不夸张、不溢美,注重史料稽考,力求资料真实。
各房人众,取字命名难免雷同,卑犯尊讳改卑不改尊,生犯死讳改生不改没,微犯显讳改微不改显。凡改易者仍须记载其原名,以便今后查考。
六、本谱纪年原则:
旧谱涉及之纪年,照谱不变,必要之处加公元纪年补注;新谱涉及之纪年,以公元纪年。
七、本谱入谱人员范围:
凡本族于姓成员, 自十六世不论男女,均可入谱;
八、本谱瓜瓞图式:图表结合
九、本谱世编书写规范:
成年男姓:记载某公之子或女、名、出生公元年、配偶姓名、高级职称。已故的载明卒于何年。男姓上异姓门的,子女异姓的记载下一代详情,再下一代只记出生。
男性配偶:记载姓、名、生育几子几女。何地何人之女。已故的载明卒于何年。夫在离婚或夫死再醮,不入。
成年女姓:记载某公之子或女、名、出生公元年配偶姓名,生育几子几女。尚未成家的年轻人和孩子:某公之子或女、出生公元年、最高学历、或在读。
同族男女过继的,过出和过入均记载。抚养异姓子女为后的仍可入谱,在世编上记载,但本人拒绝入谱的除外。
十、谱成册编定各房字号各宜珍藏,务宜小心谨守,不得贪财,私与他人。新谱不作为祭祀之用。新谱告成,旧谱仍需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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