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思想
蒋氏宗亲联谊会是西平蒋氏的民间群众组织。掌崇黄帝轩辕氏为中华民族之人文始祖,蒋伯龄为蒋氏开基祖,蒋静奕为西平蒋氏血缘始祖。我蒋氏宗亲将以联谊会为平台,开展研究蒋氏家族文化、挖掘蒋氏文化、弘扬蒋氏文化,不断增强蒋氏家族的凝聚力、向心力和亲和力,树立振兴西平蒋氏家族成员雄心壮志之目的。
第一章 组织
宗亲联谊会组织机构组成人员,以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有工作热情和组织能力的人担任。
联谊会设荣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委员、财务总监等若干人组成领导集体。
一、组织机构领导经民主协商、集体提名、民主选举获三分之二宗亲人数通过。
二、领导成员必须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只求奉献,不求索取。
三、组织领导任期四年,每届最后一年应提前酝酿协商产生下一届领导集体。
四、经常组织宗亲文化联谊活动,为宗亲办好事、办实事。
五、关心宗亲疾苦,扶围济危,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六、维护宗亲联谊会权成,任何人不得借联谊会集体名义谋取私利。
七、对违法乱纪者,一经发现,立即停职。
八、无故长期不参加宗亲会联谊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二章 会员的权力和义务
一、承认联谊会章程,热爱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热爱蒋氏宗亲、热爱联谊会工作。
二、自愿入会,自愿退会。
三、入会不分先后,职务高低,经济状况,居住或城或乡,一律平等,彼此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四、维护蒋氏家族集体荣誉和团结,有利于家族团结的事多做,有利于家族团结的话多说。
五、要奉公守法,拥护和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六、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七、有对本会提出建设性意见的权力。
八、有获得本会贵助的权力。
九、有获得物资和精神方面帮助的权力。
十、有履行本会章程的权力和义务。
十一、有支持、帮助、贵助本会的义务。
十二、有参与修改本会章程的权力和义务。
第三章 会费的管理和使用
一、联谊会提倡鼓励会员赞助和捐助,并接受社会捐助。
二、宗亲赞助和捐贈基金(简称:基金),用之于蒋氏家族。
三、蒋氏后裔子孙有考取全国著名院校者给予奖励。
四、考取大学,因家庭经济困难无能力就学者给予资助。
五、因天灾人祸致贫者及特因家庭給子帮助。
六、其他必须的合理支出,但不能用于联谊会消费支出。
七、所有开支必须事先向宗亲联宜会请示,由宗亲联谊会班子成员(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以下简称:班子成员)集体研究一致同意签字后方可支出。
八、基金的管理必须做到保值增值,决不许基金贬值损失,如有贬值和损失现象,基金的损失和贬值部分由联谊会班子成员给子赔偿。
九、基金增值具体办法是:联谊会可以将该基金投向本家族企业,用于本家族企业的发展,但投资要慎重,风险要承担。投资时必须由联谊会班子成员同意签字后方可投入。
十、基金收支账目定期向全体会员公布,发现不合理支出立即纠正。
第四章 奖惩
一、会员对本会、集体和国家有重大贡献者,可给予相应的奖励。
二、对严重违法乱纪者,应劝其退会。
第五章 细则
一、本会会员坚持以孝为本,忠孝传家。
二、会员要敬老扶幼,尊师重教,兄弟同心,妯姐和顺,积德行善,乐善好施,教子宜严,促其成才。
三、家庭发生红、白大事(白事只限父母、配偶、子女)应立即告知联谊会,有关人员分别通知参加。
四、会员家庭发生红、白大事可坚持礼尚往来的原则。
五、红事提倡喜事新办,移凤易俗,反对大操大办。白事提倡厚养薄葬,反对铺张浪费。
六、会员家庭生育子女,应及时告知会长,按蒋氏宗谱新立字派取名。凡今后命新生儿取名,一人只准使用本派的那一个字,绝不允许将60字行派中的两个字连在一起用于同一人的名字中。
七、会员给新生儿取名要符合音、形、美的原则。
八、会员除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外还应当仅遵蒋氏族规、族训、家规、家戒。锦秋文谱
扫一扫关注
锦秋修家谱
扫一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