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氏族谱编修委员会成员之一——庞仲清



庞仲清(1891年4月-1969年6月),榆林市横山县野猫山村人,8岁时随父母逃荒到安塞县党渠村,靠给一户高姓富人打工为生;15岁时移居安塞县玉家沟村,通过典地、租地逐渐立起了家业。

庞仲清从小大字不识,生活中深感掣肘,逐渐明白了读书认字的重要性,于是出资在村里请来了先生、办起了私塾,不光自己家的孩子,连同周围村的孩子都到私塾上学,据统计,在他的私塾就读的许多孩子取得了很大成就,在建国后官至军部级干部有3人,其中就包括其次子庞建业,地市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3人。

庞仲清自幼聪颖好学,思路清晰,既农又商,勤恳经营,家业迅速壮大,到民国十八年,已拥有土地数干顷,占7、8个村庄,在蟠龙川朱家沟置地百顷,开煤炭窑一口,在黄崖根典地百顷,在安塞建华镇五郎石修建庞家大院,院内共计32孔石密。至此,庞仲清凭借雄厚的财力产业成为当地的第二大财主。

庞仲清家业丰厚且乐善好施,善举善事众人皆知。民国十七年,陕北多地遭遇大旱灾荒。民国十八年春,诸多难民慕名来到玉家沟村,他开仓救济,难民少时三五十人,多时达数百人,最多时架起十八口大锅供难民吃饭。庞仲清不仅让难民们填饱了肚子,还让他们带粮食、带种籽回去供养家人、耕种田地;仅灾荒时就赈灾三百余石粮食,被人称为恩德财主。次子庞建业效仿父亲仁德善行,1962年灾荒年时,危难时期,他先开(山丹军马场)仓库救济,后申请组织批准,救济难民达12万人。

庞仲清不仅善长经商、品行高尚,而且精通民俗礼规、村规乡约。周围群众遇红白喜事,经常请他来当礼事总管;又因他论理公平,不攀富、不压穷,群众遇纠纷时也常请他来作调解,当地人称他为“小衙门"。

1935年,土地革命在陕北迅速开展,庞仲清因其地主、财主身份首当其冲成为被革命对象。当时,其次子庞建业已参加了革命队伍,向组织申请没收、划分自家财产,作通家人思想工作后,政府组织人员对庞家财产进行了清点、划分,历时整整三天。庞家财产几乎被划分殆尽,家中未留一针一线、一碗一筷,只剩了百亩土地。日子过的极其寒酸。幸得当地亲友念及过去恩惠,送米送粮使他们的生活得以为继。

  此后的中国大地陷入连天战火,庞仲清也在极其艰难的境遇中重新开始经营家业。除了每年上交二十石救国粮、承担运盐运输任务,他在划分后留下的百亩土地上辛勤耕作,到1958年建农业社时,他把家中的三百多只羊、几十头牛、驴、骡等牲畜以及土地、树木全部上交公家,此时,年过七旬的庞仲清老人过上了人民公社普通社员的生活,在家中的自留地上种点白菜、萝卜,怡然自乐。1969年6月13日,庞仲清吃过午饭带3个年幼的重孙子去地里种菜,回家路上遭遇暴风骤雨,顾及孙儿安全,他独自一人维修被暴雨冲毁的道路,不幸跌崖身亡,享年7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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