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大秦统一中国的这个期间,中国姓氏取名文化中,出現了名、字、号。而当一个人触犯统治者教条(可以理解为现在的治安处罚,或者更重),那么就会被除名,而一旦除名,你只能用字或者号。也意味着你失去了部分权利。特别是到了东西晋时期,除名就代表着曾经犯罪。这与宋时期的充军刺字大致相同。故而,在420年前,人们忌讳用双字名。各谱书上假如出现双名的则可理解为字或者号。在先秦时期,当名和字连称时要先“字”后“名”。
汉朝以后,当名和字连称时要先“名”后“字”。
“字”的产生,是出于避讳,也就是尊崇长辈的伦理需要。古代人在祭祀神灵和先祖的时候,为了表示恭敬,不敢直接称呼先祖的名,这样就产生了字。因此,“字”这时有表示尊敬的意义。
“字”往往是名的解释和补充,是与“名”相表里的,所以又称“表字"。
古人取表字十分讲究,情况也非常复杂。更多关于名字号的古籍资料见《礼记,檀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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