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沙窝《潘氏宗谱》(创修)谨录慎思(志)



读沙窝《潘氏宗谱》(创修)谨录慎思(志)

祖居现新县沙窝镇熊河村潘洼的潘氏(以下简称沙窝潘氏)系季孙分支,曾于清道光甲辰年(即公元1844年)编订了《潘氏宗谱》。谱载沙窝潘氏发祥于现河南省光山县(过去称光州)泼陂河镇徐楼(过去称潘徐楼或者潘徐冲),创修宗谱时因无法考证玉叶公之上祖为何人,同时也不知玉叶公的生、卒、葬,但确知玉叶公妣陈氏的生、卒、葬,因而推玉叶公为沙窝潘氏始祖。沙窝潘氏自始祖玉叶公、始祖妣陈氏起,历时四百余年,传至第十六世,目前在世人口千余人。《潘氏宗谱》由季孙九十九世(现考证确定,下同)、玉叶七世文重公和季孙一百世、玉叶八世重三公等人于清道光辛五年(即公元1841年)开始创修,历经清道光王寅年(即公元1842年)、癸卯年(即公元1843年),至清道光甲辰年(即公元1844年)春编订成功。谱序日按本族分三门(实际按珩、玠、琏、琇、珍、珣分六门)编为两卷,各门都配发有谱并要求慎重珍藏固守勿失。由于历史原因和客观条件所限,《潘氏宗谱》数易春秋,几乎丧失殆尽。目前仅存两本,辗转由棋盘石的中顺叔爷传至破楼坊的国武叔佬保存,已严重破损,内容有较多残缺。但主要内容尚属记载清楚,有些内容可从上下文的逻辑关系中考出,是沙窝潘氏十分难得和十分珍贵的族史资料。我有幸多次拜读此谱,也可以说是研读此谱,既有心得体会,也有一些存疑。现谨志如下,恐怕贻笑族人。

一、文重公、重三公等人在创修《潘氏宗谱》时,未能述明沙窝潘氏这一分支的季孙世代,也未能考证出推为始祖的玉叶公之上祖为何人,实为憾事。但他们及时创修《潘氏宗谱》,根据当时尚存的一、二什伯的意旨并广泛收集长者意旨等,对玉叶公之下的传承等作了明确交代。为传承沙窝潘氏族史和弘扬祖德做出了重大贡献,功高比山,德大齐天,后人应当铭记。公元1989年,沙窝潘氏二修宗谱时,对文重公、重三公等人所做出的历史贡献未能嘉述。建议再修宗谱时,对文重公、重三公等人所做出的历史贡献列专篇褒扬。文重公,字耀庭,生于乾隆五十二年丁未八月二十一日(即公元1787年)。

创修宗谱时,文重公五十七岁。重三公,字或号为“中和",因二卷有关内容毁损,其生期现看不清,待考证。

二、首卷道光甲辰春七世孙文重公所作的敬叙(因内容残缺目前无法确定标题)表明了为何创修宗谱:1.担心坟墓田宅基地将自余辈(指文重公等所在辈,下同)渐失其传。2.担心后人之长幼尊卑亦自余辈而将紊其序。3.出于上述的担心,深夜扪心自问恐惧惶愧的很。4.又因其侄辈礼(原谱为礼的古体字“禮”,旁边又用红笔写为“理”,但谱中其他各处的礼仍是古体字“禮”)、重三等人非常诚恳(谱中用“恳恳”表示)地对文重公说要叙谱等,才决定叙谱。

三、道光甲辰春指公元1844年春,也是道光二十四年春。

四、首卷道光甲辰岁孟夏上瀚八世孙重三敬撰的"宗谱原委序”表明:1.潘氏世居此地也迄今圣朝二百有余岁矣。这里的“世居地”应措现在的“潘注”(下同)。2.“肇基之初”是指开创基业之初。3.传云自玉叶公居于潘徐冲保七成堆,虽年远无考,但说潘徐冲应是地以姓命名,且潘徐楼有潘氏之祖茔田庄在,并委托他人管理这些已经很久了。可以肯定玉叶公早期在潘徐冲居住过。4.潘徐冲与潘徐楼应是一个地方,但潘徐冲范围广,潘徐楼应是具体的湾名。5.谱中肯定玉叶公之上还有人,因明末清初之际全部失其传,没能肯定玉叶公之上是何人。6.玉叶公不是潘徐冲潘氏的始祖,因弄不清始祖是谁,不得已的情况下推玉叶公为始祖。7.虽然推玉叶公为始祖,但玉叶公的生、卒年月茔宅坟墓全部茫然无志(指没有任何记载)。可以肯定玉叶公死后葬在潘徐冲的可能性有,但不大。8.玉叶公的生、卒、葬无志,但创修宗谱时族中健在的老人确定玉叶公妣陈氏生于万历己丑年(指万历十七年,即公元1589年),卒于顺治十四年(指顺治丁酉年,即公元1657年),生二子潘法、潘海。9.祖妣陈氏携法、海避处于母舅家,居住地因有潘氏居住,才叫“潘家洼”(即现在的“潘洼”),也是因姓氏而得地名。10.玉叶公或没于(指死或亡)改元革鼎之秋,妻与子流离转徙不复记忆以至积久遗忘了。因而没法确定玉叶公的生、卒、葬。11.如今叙谱时,族众各门辑录采访族中健在的老人的意见都相符合,因而要抓紧登录采访的内容。12.“宗谱原委序”落款处的“昔”为“时”的古体字。13.“瀚”为“浣”的古体字,旧时称每月的上、中、下旬为上、中、下浣。14孟夏指农历四月。农历一年的每个季节都有孟、仲、季的排列,农历夏季的三个月即四、五、六月对应称为孟夏、仲夏、季夏。

五、关于潘徐冲祖茔玉叶公墓碑的几个看法:2013年清明节,我和中宏叔爷、国才二爹、国元佬、国武佬、国广佬、国鹏佬等人到潘徐冲祖茔祭祖,我仔细看了族人于2008年3月27日在潘徐冲祖茔为玉叶公重竖的墓碑,碑堂载玉叶公生于1408年,卒于1516年,且写明此墓碑为“潘氏宗祖讳玉叶老大人墓”(即表明此墓碑为玉叶公单个人的墓碑),这引起了我的注意和沉思。族谱是宗族传承的标志和记载,客观真实,后人应予以尊重,不应割裂族谱的联系,更不应抛弃族谱的记载来决定或者确定什么事情。对先祖墓碑的建竖和修缮,族谱的记载是重要的依据之一。我个人认为既然文重公、重三公等先祖推玉叶公为始祖,而后代子孙又不给玉叶公竖碑似乎是大不敬,但由于族谱关于“玉叶公生卒葬茫然无志”的记载的这一特殊情况,而对玉叶公竖碑就显得要慎重而又慎重。竖碑不同于立传,某人死后,我们不知其生卒葬,照样可以为他立传。但竖碑不同,竖碑尽管也可以不考虑死者的生卒,但必须考虑死者的具体坟墓在什么地方,才能为特定的死者竖碑。如果确实不知死者的具体坟墓或者死者死后就没有坟墓,而择个地方给死者建个衣冠塚或者纪念碑,那是例外。我对2008年3月27日族人在潘徐冲祖茔建竖的玉叶公墓碑提出如下存疑,和族人商榷。1.族谱记载玉叶公生卒葬茫然无志,何以确定玉叶公的坟墓就在现在给玉叶公竖碑的这个位置呢?依据和考证的资料是什么?2.族谱记载玉叶公生卒葬茫然无志,可该碑上标明玉叶公生于1408年,卒于1516年,依据又是什么,有没有新的考证?我们沙窝潘氏族人对早在公元1844年《潘氏宗谱》就已确定的“玉叶公生卒葬茫然无志”的记载是肯定、尊重、认可呢?还是否定、不认可呢?抑或是对玉叶公的生卒葬又有了新的考证推翻了族谱的记载呢?3.作为夫妻,其生期、年龄应大致相当,也不排除夫或者妻年龄长于或者小于对方几十岁的,但真正做过夫妻(即使是过去的妻妾)的,年龄相差一百多岁的不曾有过,除非是冥婚。我将潘徐冲玉叶公碑上玉叶公的生卒时间和族谱上记载的玉叶妣陈氏的生卒时间对比,发现他们俩活着的时候做夫妻是不可能的。族谱载玉叶妣陈氏生于万历己丑年(即公元1589年),卒于顺治十四年(即公元1657年)。祖妣陈氏的出生年龄和玉叶公的出生年龄相差181岁(1589年减1408年),这是不可能的,他俩的死亡年龄相差141岁(1657年减1516年),这也是不可能的,另外玉叶公卒于1516年,而祖妣陈氏是1589年出生,也就是说玉叶公死后73年陈氏才出生,这更令人不可思议,一个人死了,一个人还没出生,他们怎么做夫妻呢?另外,从该碑来看,玉叶公在世近108岁(公元1516-公元1408),但是根据重三公在创修宗谱时所撰写的“始祖妣陈孺人传”中的“夫死子幼,独行鬟匕”的记载,证明玉叶公在潘法、潘海幼年时就死亡了,玉叶公何以活到近108岁?4.现场看潘徐冲祖莹有较多的坟墓,而又不能确定玉叶公的坟墓在潘徐冲祖茔,那么将玉叶公的碑竖在其他人的坟墓之上或者之间是不妥当的,也是对其他亡人的不尊重。5族人为了纪念玉叶公,在高山祖茔螺蛳地为祖妣陈氏竖碑时,已将玉叶公以合塚的形式与陈氏一起竖了碑,且明确对后人说明叫“招魂墓”(不是真身之墓),这就是对玉叶公的最好纪念,无须再在潘徐冲祖茔为玉叶公竖一墓碑。6.如何确定玉叶公等部分先祖的具体坟墓,确实是一个值得研究和考证的问题。如果考证不清,盲目竖碑还不如不竖。7,我有一个想法,不知是否妥当。如果潘徐冲祖茔部分先祖的坟墓确实没法考证清楚,建议在潘徐冲祖莹竖一个较大的雨淋碑,碑堂中书写“潘氏宗祖之纪念碑”,碑后撰写祭文,说明潘徐冲祖茔的来源,先祖坟墓失考的原因等,竖此碑以纪念和告慰先祖。

六、首卷八世孙重三敬撰的“始祖她陈孺人传"中:1.“夫死子幼,独行喂匕"。“”同茕,指孤独无依。“比”,指类似勺、匙取食物的用具。2.“吴天眷佑,垂裕后昆,克笃前烈,莫與之京"。“昊”,指元气博大貌。"昊天”,指苍天。“眷”,指顾念,爱恋。“佑",指帮助,庇护。“脊佑”,指脊顾佑助。“克笃”,指保守或者坚守。"前烈”,指先人之业或者前人的功业。“克笃前烈”,指坚守先人的功业。“垂",指传下去。“裕”,指富足。“后昆”,指子孙,后代,后嗣。“垂裕后昆”,指为后世子孙留下功业或者财产,或者为后人造福。“莫”,指没有什么或者没有谁。“舆”为与的古体字“京”,指大。“莫与之京”是个成语,也写作莫之与京或者大莫与京,指大的没有什么可与之相比,形容首屈一指,无与伦比。

七、从首卷的每页骑缝中能够确定沙窝潘氏祠堂的堂号为“养性堂”。荥阳潘氏宗祠的堂号为“荥阳堂”。

想要查看本篇详细内容可联系我们.


上述内容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本站意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锦秋文谱

锦秋文谱

扫一扫关注

锦秋修家谱

锦秋修家谱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手机访问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