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塘西习氏家谱编修凡例准则十五条
塘西习氏六修族谱将继承优良传统,遵循求真存实、与时俱进、慎终追远、激励后人、团结奋进的原则。
二、本届续谱以均瑞公为塘西习氏始迁祖,民国十七年(民国戊辰年)续修谱为依据,凡是均瑞公后裔,将尽量录入,力争不错、不漏。上接旧谱,下修至2016年新出生子孙。排序依然按照旧制。
三、旧谱资料,照原文排版载入,不擅自变更,删减。
四、适应国策,男女平等。力求不断线,凸显人丁繁荣。凡是新人谱的习氏族人,不分男女,均入世系、世表。出嫁女子所生子女,其本人愿意冠习姓,可吸收入谱。
五、续修谱仍以欧阳五代横式升格排列世次,保留苏氏竖版排列世系。旧谱内容仍用繁体字,涉及数字加以中文小写数字记载。出生日加上天干地支时,以备查属相。无法考证的,记生殁葬不详。
六、续谱记述人物传记与简介,死者立传、生者简介,次序排列为传先简后。涵盖范围为:行政副科以上,事业职称中级以上,获市级以上表彰、大专以上学历。其他包括乐善好施者、企业、团体和法人等。个人简介不超过300字。
七、根据旧谱考证,宜春新坊坪田习氏乃均瑞公十世孙竹八后裔。因其支谱在文革中被毁,应宜春族亲要求,本次续修,决定续入新谱。
八、按照现行行政区域名,将旧谱中名称“西塘”更名为“塘西”。
九、凡塘西习氏族亲(含习氏媳妇和未出嫁女子)每人摊派200元,作为修谱费用;新谱征订费为每部2000元。
十、续修谱新增内容,按照现行语文体行为规范记述,力求简明扼要。
十一、世次表记述族人谱名、学名、户籍名、农历生卒年月日时、最高学历及职务、职称。出嫁女子记述出嫁何处、丈夫及所生子女姓名。族人媳妇记述娘家住址、父亲姓名及所生子女数量、姓名。
十二、上届修谱后,报丁、改行名至一九六一年,但所有记录文表均在文革中焚毁,使部分无承嗣族人的信息无法查找,决定放弃追究。
十三、男丁出生即取行名、学名,保留户籍名。男丁取行名用字以笔划多少为序;学名配字以音序为序。女丁不取行名、学名。
十四、凡由于个人填写入谱信息登记表时出现的错误(包括出生年月日),且经其多次核对仍未发现,续修谱在定稿后,不予更正。
十五、太和堂重建个人捐款2000元以上者,可入谱记载。
塘西习氏六修族谱理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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