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史家的财富观与权力观



永清史家财富观与权力观

以元代名相史天泽(1202—1275)为代表的史氏家族出身于永清县大焦垡村,他们是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庞大的官宦家族之一,史家前后五代中,共出了“一王一相一尚书、二十一侯、三十三将帅、五十二高官”,这百余位官员中,没有一位因贪获罪,史天泽更是被列为与唐代郭子仪、宋代曹彬相比肩的贤臣能吏。永清史家的辉煌得益于这一家族始终秉承的良好家风,他们的财富观与权力观,放在今天,仍值得学习。

三散家财济众生

仅有史料记载者,史氏家族就先后三次散家财,救众生,他们认为,乱世之中,“财者,人之命也,安可独享!”为官四代后,史家子孙在外为官还要赁屋而居。这就是史氏家族的财富观。

史氏家族自唐代迁到永清县兴隆里龙凤庄(今永清县大辛阁乡大焦垡村)落籍,世代都有为官者,但真正的发迹却是在史天泽的曾祖父史伦这一代。

据《元史•史天倪传》记载,史伦(1101—1170)“筑室得藏金,遂饶于财”,他盖房子时挖出了不知何人于何代所藏的一窖金银,一夜之间成为巨富。史伦为人豪侠,仗义疏财。当时正值金代,朝廷贪婪残暴,北方游牧民族的骑兵还不时来“打秋风”,抢劫人口、财物、牲畜,史伦一旦听说有人被掠走为奴,就会持金将人赎回。同时,他还在永清举办义学,供贫家子弟读书。“甲子(1140年),岁大侵,发粟八万石赈饥者。”八万石粟米(约合700多万公斤)救活了河朔地区数十万灾民。史伦去世后,河朔百姓为表达感激与怀念,自发结成清乐社供奉他,共计40余社。史伦曾说,时值此乱世之中,“财者,人之命也,安可独享!”(《新元史•史秉直传》)史伦的这句话,成为史氏家族代代传承的财富观,也成为这个家族百余人为官,却无一人因贪获罪的秘诀。

或许是厚德之回报,史伦在赈灾后的第三年,于44岁上始得一子,即史天泽的祖父史成珪(1144—1213)。《元史•史天倪传》说:“祖成珪,倜傥有父风。遭乱,盗贼四起,乃悉散其家财,唯存廪粟而已。”史成珪的周济可能是长期的,所以很难统计一个数字,但从“散尽家财”四个字看,其数额绝不在父亲之下。这是史氏家族第二次散财济世。

元朝因频繁发动战争,百姓赋税极重,大多不能完缴,地方官就向西域商人借贷完税。但这种借贷利息极高,一年本利平,年年利滚利。这些西域商人与蒙古贵族相勾结,每年到母羊产羔的时节就挨户讨债,是为“羊羔利”,百姓倾家荡产卖儿卖女也不能偿还,逼死人命的事更是屡见不鲜。真定(今河北正定)成为史家封地后,史天泽了解到百姓之苦,便请求由官府代百姓偿还一本一息,即为还清,才让百姓从倒悬之苦中解脱出来。1238-1239年间,真定连续遭受旱灾、蝗灾,为了交纳赋税,百姓不得不再次向西域商人借贷。两年滚下来,真定百姓欠贷本息达到13000余铤白银。史天泽怕百姓再度陷入西域商人的魔爪,就拿出家财代百姓偿还,在他的带动下,族人、下属也纷纷效仿,一举代百姓还清了债务(《史天泽家传》)。这是史氏家族第三次散财济民。

不以私欲玷公权

“老夫通译其间,为诸君条达耳。”身居宰相之职,却认为自己只是皇帝与百官、百姓之间的翻译。“相公无权”,权应为公,不能以私欲玷污。这是史天泽和史氏家族的权力观。

史天泽,字润甫,在元朝历史中,他出将入相长达50年,一生战功赫赫,贡献巨大,为忽必烈构建元朝的鼎盛辉煌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史天泽是元代官职最高的汉人,也是元代的第一任右丞相和第一任枢密院副使。元朝以右为上,右丞相就是宰相班子中的首席宰相,是真正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枢密院是全国的军事指挥中心,正使由太子担任,副使是枢密院实际的管理者。忽必烈把行政大权和军事大权同时交给了史天泽。《元史》中评价他说,史天泽为官五十年,“上不疑而下无怨”,能够得到这样的信任,正是得益于史天泽一心为公、不谋私利的为官之道。

史天泽虽是首席宰相,却只以“通译”(即翻译)自居。元代皇帝大多不懂汉语,与汉人官员交流时,要靠翻译,史天泽认为自己就是百官、百姓与皇帝之间的翻译。他说:“天泽武臣,何堪负荷。但物务未安者,老夫通译其间,为诸君条达耳。相则何敢当。” (《史天泽家传》)这就是史天泽为自己寻找的定位,无异于今天的领导干部把自己定位为人民公仆。

史天泽深知权力应如何使用。其他人拜相时,都大肆庆贺,而史天泽拜相时却闭门谢客。有人建议他借此机会大操大办一回,史天泽以唐代“相公无权”的典故相回应,“天泽举唐韦澳告周墀之语曰:‘愿相公无权。爵禄刑赏,天子之柄,何以权为!’” (《新元史•史天泽传》)唐代的周墀被任命为宰相,担心地对好友韦澳说:“力小任重,何以相助?”韦澳说:“愿相公无权。”周墀不解。韦澳说:“官赏刑罚,与天下共其可否,勿以己之爱憎喜怒移之,天下自理,何权之有!”史天泽和韦澳的意思是说,官员的权力是皇帝和百姓赋予的,要为国为民所用,只要顺应民意,不以私利和个人的好恶扰乱权力的使用,那么天下就太平了。宰相的权是公权,而非私权,所以说是“相公无权”。

当时的宰相班子少时五六人,多时七八人,大家商议事情时,难免出现意见不统一的情况,这时就需要史天泽来裁决。史天泽在裁决时,“审其无害,则行之不疑,若有失当,心平气和,委曲论列,期合于理而已,不以诡随为得计,不以循默为知体”(《史天泽家传》)。也就是说,史天泽裁决的标准就是合理,绝不会以无理狡辩得胜为得意,更不会以看到问题不指出来为识大体,天下因此受益者不计其数,同僚对他也都心服口服。

史天泽的“不以私欲玷公权”中的“私欲”,不仅指个人私利,还包括个人的好恶。史天泽认为,官员行权,应该期于合理,“与天下共其可否”,即符合天下百姓的心愿,而不是官员的心愿。

在一些人看来,权力是他们毕生追求的目标,一旦抓住,就会牢牢不放,为此,甚至不惜失去良知,违反道德与法律,但史天泽却敢于急流勇退,果断放弃手中的权力。1262年,忽必烈想削减汉世侯过于集中的权力,史天泽便带头合门请辞,据《元史•史天泽传》记载,“天泽遂奏:‘兵民之权,不可并于一门,行之请自臣家始。’于是史氏子侄,即日解兵符者十七人。”史天泽也就此辞职。当然,忽必烈极其依赖史天泽,一年之后,史天泽就官复原职了。

有权当谋百姓福

倾心为民,是史氏家族世代传承的良好家风,史家数代为官者,推出的惠政数不胜数,天下百姓因此受益匪浅。在此仅举数例。

元代拓展疆土的过程,伴随着极其残忍的大杀戮,“凡敌人拒命,矢石一发,则杀无赦”,是为蒙古的国制,“国家为制,拔城必屠”。史氏弃金归蒙后,史天泽的两个哥哥史天倪(1187-1225)、史天祥(1191-1258)长期跟随木华黎南征北战,他们不断向木华黎渗透“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用兵之道,最终在1220年,促成了元朝历史上第一道止杀令,保全了天下无数苍生。

史天泽不仅废止了“羊羔利”,还驱逐了“奥鲁军”。奥鲁军是指蒙古军队中的“老少营”,一些老弱年幼的蒙古人不能上战场打仗,就负责从事放牧等生产。元代初期,这些奥鲁军常在中原百姓的农田、桑田放牧,百姓苦不堪言,史天泽向朝廷建议,实行农业与牧业分置,将奥鲁军迁至指定的牧区,使百姓免受其扰。

史天倪长子史楫在管理真定时,废除包银制,推行银钞相权法,也为百姓带来了巨大实惠,后批准在全国推行。元初,政府征敛赋税时,不收实物,只收银钱,是为包银制,贪官奸吏从中大肆渔利,极大增加了百姓负担,史楫倡行了一半银钱一半实物的征收方法,减少了百姓的负担。当时各地自行印制纸钞,互不通用,两三年才兑换一次银钱,商人资金被严重积压,不能周转,史楫就提出了银钞相权法,即银钞可以按一定的比值随时兑换,这样就大大方便了当地的贸易和生产。

1275年,史天泽在真定家中病重,生命垂危,忽必烈派使者前来探望,史天泽托使者向忽必烈呈上人生中的最后一道奏折,“臣大限有终,死不足惜,但愿天兵渡江,慎勿杀掠。”临终前,一代英雄史天泽惦记的还是襄阳攻破后的江南百姓,对于家人子侄的前程,只字未提。

史天泽虽然没有为子孙前程谋划,但他和他的前辈却为史家后人树立了优秀的表率榜样,留下了良好的家教家风,史氏子孙数代为官,始终保持着一心为民、克己奉公的传统。史天泽之孙史燿(1254-1305),官至江浙行省左丞,一生为官刚正,不徇私情,而且“廉于财”,在各地为官,“所至赁屋以居”。也正因为保持着这样良好的家教家风,史氏家族才能创造“一王一相一尚书、二十一侯、三十三将帅、五十二高官”的辉煌。

史氏家族的权力观与财富观,即使在今天看来,也是高尚的,具有时代意义的,对当今的领导干部也有着极高的学习借鉴价值。他们虽然身处封建时代,却知道权力应为国为民所用,并不是谋取私利的工具,这正是史天泽身居高位却能“上不疑而下无怨”的原因。他们虽然时逢乱世,却从不看重钱财,而是将自家的钱财视为救世济民的资本,这样高洁的品质远远超越了不贪不腐的清廉。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今天,要求领导干部“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让特权行为滋长蔓延”,这不仅是对领导干部的关心,更是对领导干部子女亲属的关心。人皆有舔犊之情,但留给子女最宝贵的财富是什么?是金钱?是特权?史氏家族为我们提供了答案,那就是良好的家教家风。只有良好的家教家风,才能让我们的子孙后代不论何时何地,都能安身立命,有所成就,才能带来家族持续不断的辉煌。


上述内容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本站意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锦秋文谱

锦秋文谱

扫一扫关注

锦秋修家谱

锦秋修家谱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手机访问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