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梨皮冲)《韩氏家谱》编修凡例14则



湖南永州(梨皮冲)韩氏家谱编修凡例14

一、本谱为繁衍于湖南省永州市珠山镇韩家村(梨皮冲)韩氏家谱

二、本谱资料来源:

——参考:公元一八六七年编纂的《韩氏族谱》

——参考:公元一九三六年编纂的《韩氏族谱》

三、本谱世系上溯自镇公,下限止于公元二零二二年正月,凡历约260年左右。

四、本谱以“敬宗收族,弘扬祖德,正本清源,理顺脉络,教育后代,耀国荣族”为宗旨,运用历史唯物史观记述族情,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相统一,反映韩氏风貌和支派特色。

五、续谱原则:

——旧谱照录,旧谱中的错误处不进行更改,设考证栏目详细罗列错误之处。

——遵循信以传信,疑以传疑的修谱原则,力求源流世系之衔接有序。其间有未尽明确者,暂存间断待考,不采纳无根据之推断,以尊重史实。--客观反映家族的繁衍生息,迁徙分化、荣衰升沉的史实,不夸张、不溢美,注重史料稽考,力求资料丰富。

——各房人众,取字命名难免雷同,卑犯尊讳改卑不改尊,生犯死讳改生不改殁,微犯显讳改微不改显,若房异支分 者不拘此例。凡改易者仍须记载其原名,以便今后查考。

六、本谱纪年原则:

——旧谱涉及之纪年,照谱不变,增加公元纪年。

——新谱涉及之纪年,一九四九年以后者均以公元纪年。

七、本谱书写术语:

——妻书“配”某姓某名,已故书“妣”某姓某名(生书名,殁书讳),未婚书“聘”,续玄书“继室”,妻妾已出或改适者,例书“生卒不详”;--女已嫁者书“适”某姓某名,未嫁者书“待字”;改嫁者书前不书后。

——凡迁徙无定者,问久疏者,援例注“外出未归”;

——卒年六十以上者书“享寿”,未及花甲者书“享年”;未满七岁者曰“夭”

——生卒年月日未知者书“生殁葬失考”,生卒时辰不书。

八、本谱入谱人员范围:

——凡本族韩姓成员,不论男女,无论婚生、非婚生,均可入谱;

——本族男姓上异姓门的或本族女子在家招赘的,如果其子女姓韩则入谱;子女异姓不入谱。

——本族男姓娶入女子参与本族繁衍,入谱。本族女性夫婿入谱,以明确血脉流传。

——若韩姓男子亡故,其配偶在家招夫,子女又姓韩的,按本族支丁入谱;子女他姓的不入谱;配偶另嫁他人的,子女又姓韩的,按本族支丁入谱;子女他姓的不入谱。

——抚养异姓子女为后,改为韩姓的入谱。

有女无子的女孩一律按男子排班辈入谱,嫁出去的所生子女如果姓韩一律入谱。(嫁出去的女子其子女不姓者,在世系图中不列名)

九、本谱瓜瓞图式规范:

——世系图:镇公至十八世官字辈为一提(七世),各房分支从十五世增字辈至二十四世应字辈为一提(十世)。

——男女过继的,瓜瓞图上按过入的记载。如某甲,系某乙所生,过继给某丙,则在瓜瓞图上记为某丙子。抚养异姓子女为后的仍可入谱,在瓜瓞图上不记载。

十、本谱世编书写规范:

——成年男姓:记载某公之子或女、名、曾用名、派名、字、号、出生公元年干支年月日、居住地、配偶姓名。已故的要载明卒于何年葬于何地。男姓上异姓门的,子女异姓的记载下一代详情,再下一代只记出生。--男性配偶:记载姓、名、出生公元年干支年月日、生育几子几女、娘家何地。已故的要载明卒于何年葬于何地。夫在离婚或夫死再醮,书其生年不书殁葬。

——成年女姓:记载某公之子或女、名、曾用名、所嫁何地以及夫名--尚未成家的年轻人和孩子:某公之子或女、名、曾用名、字、出生公元年月日。

——同族男女过继的,过出和过入均记载。抚养异姓子女为后的仍可入谱,在世编上记载,但本人拒绝入谱的除外。

十一、谱书颁发后各宜珍藏,务宜小心谨守,不得贪财,私与他人。新谱告成,旧谱仍需妥善保存。

十二、本谱以:开启文章长久,历传统绪恢宏。

应运贤才时有,克成俊业丰功。

俱见诒谋衍庆,嗣孙亿万攸隆。

先泽绵延庇荫,增添福禄来同。

孝子忠臣继起,名扬荣耀祖宗。”为取名派语。

十三、因我宗世系源流追溯年代久远,调查考证内容繁多,且编辑水平所限,本谱定有许多错遗缺漏之处,恳请族人见谅,并深望于后之继起者。

十四、此凡例未及者可参照处理。

主编:韩文欢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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