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伊川平等·伊莘堂《李氏家谱》续修体例说明



李氏家谱封面

洛阳伊川平等·伊莘堂《李氏家谱续修体例说明

一、本家谱系续修平等李氏家族各支系支门世系图表、谱系及艺文。设总谱和分谱,共三卷。一卷为总谱,系十五世之前内容,保留原旧谱图文对照格式不变,即从第一世起,将所有同一字辈的人按先后次序排列,再第二世、第三世·····以此类推。重点增加寻根溯源部分,明确“我从哪里来”。鉴于目前家族房份较多、人口较多的实际情况,十五世以后设分谱。分谱为第二卷。以“闯王之乱”之后,族人主要聚集地建立分谱,按伊川平等、嵩县南安、洛龙尹屯、九皋油房沟、伊川古城寨、南阳蒲山周湾、栾川秋扒等,分支、分地域分房支建谱。方便阅读者按地域或十五世支门查询。分谱的编写格式仍为图文对照格式。第三卷为艺文部分。

二、入谱人员名字确定。原家谱上名字不变动,十六世以后人员的入谱名字统一将第二代身份证上的名字作为曾用名标注在入谱名字正下方。新入谱人员的名字,统一将身份证上的名字作为入谱名字。

三、分谱前附加世系总图,以便查出本人在莘店老家所属门支及与他人的血缘关系。兄弟之间长幼次序排列,按宗庙排列原则排列,即:86421357的长幼次序排列。女孩在谱文上出现,按长次三四·····排列。名字在同一格出现二次表示出继他人。

四、名字后注乏嗣者乃为过继。名字后无注明者,为暂悬待后续。

五、本人无子女者,取近族者乃为过继。有子女者,子女便为继承人。多子女未嫁者,应全为继承人。

六、本次续修家谱将生卒时间、配偶、子女及女孩男方所在地和姓氏均注明。

七、本书纪年原则:十五世之前的以原谱记载方式不变,十五世之后以公历纪年为准,特殊情况在时间前面注明。

八、本次续修家谱力求全部将已故先人的墓葬图收录入册,注明地点、墓向和座次。

九、艺文部分独立成卷。收录原谱上的全部文章及后人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的获奖文章,文体不限。对原谱上的文章,将繁体字变为简体字,加注标点符号,改正错别字和异体字。正文为仿宋4号字,译文和批注为楷体字。

十、对于在此次续修家谱过程中表现积极,为家族繁荣增光添彩者,将个人简历收录到家谱人物志以资褒扬。对于个别不愿入谱者,在序文中注明,同时在谱文中一般不做记述,仅在支系图中出现。

编者

二零二零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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