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氏故事:振惠公定居贵州余庆沙堆



王氏家谱

王氏故事:振惠公定居贵州余庆沙堆

根椐分析,三槐·上梅·王氏第二十六世王振惠于1758—1760年(即清乾隆二十三年至二十五年)间来贵州余庆沙堆定居。余庆为县名。余庆地,殷属鬼方,秦属且兰,汉属牂牁,唐属播州。唐干符三年(876年),山东人毛氏、山西人杨氏,被分封为余庆(敖溪)、白泥两地校尉(掌少数民族地区的长官),属牂牁县辖。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升余庆长官司为余庆州,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踞蜀称帝的明玉珍改白泥长官司等地为白泥州。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余庆、白泥二州复改为长官司,属播州宣慰司辖,隶四川布政使司。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四月二十九日,合余庆、白泥两土司地置余庆县,治所设在原白泥长官司(辖地:乌江以北至现属湄潭的抄乐、水鸭子一带,乌江南面由小乌江至现属黄平的一碗水一带,龙溪、太平属黄平辖地,后逐步将抄乐、水鸭子划归湄潭,将一碗水划归黄平,将龙溪、太平划归余庆),属平越(现福泉)军民府辖,隶贵州布政使司。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将余庆划归镇远督察专员区辖。1956年4月18日,余庆县划归遵义专区(现遵义市)管辖至今。

余庆的真实地址,原不是现在的县城所在地白泥,而是现在的敖溪镇政府所在地。公元876年,唐僖宗因山东人毛巴平苗有功,钦授余庆忠翊校尉(正长官司土官),治所就设在现敖溪往什字方向场口1000米处的月台,至今遗址尚存。因是土司所在地,后人逐步称为余庆司。1601年(明万历二十九年),贵州巡抚郭子章奏请明神宗皇帝,将余庆、白泥两土司置余泥县,旨准改称余庆县,治所设在白泥。1930年,余庆县府明确各乡镇名称时,因余庆司与县名相同,不易分明,根据余庆司旁的敖鱼山命名为敖溪。国家地图出版社1957年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集》,仍称现敖溪为“余庆司”。

沙堆场位于关兴镇西北角,座落在松烟至关兴公路10公里处。东与凤冈县大都相接;西与关兴三尖土、长沟相连,南与敖溪什字相邻,北与松烟友礼接壤。沙堆场处于凉山脚下,沙堆河边。由于春夏泛水,泥沙随波逐流,长年累月的淤积,形成一大块沙丘,故取名“沙堆”。沙堆在很早以前没有公路,是一个偏僻的乡村,但那时却是交通要道上,是松烟至关兴的一条通道,往前走可达狮子场至乌江、或凤冈的大都、天桥等地,是个古场镇,土产运出,盐巴运进是必经之道,“涪岸盐”由四川涪陵上船,溯乌江而上至石阡“葛闪渡”起岸,再转陆运。必须经过沙堆场,才能运达湄潭、瓮安等地。这是一条盐运要道。那时湖南、四川的花纱、布匹,由思南船运至石阡平头溪,然后陆运也要经沙堆场转运湄潭、瓮安等地。沙堆当地的大米、桐油、生漆、五倍子、中药材等土特产,经石阡船运往四川、湖南等地也必经此地。实属交通要道,商旅往来频繁,工商发展有望,这是先祖王掁惠公从湖南来这里定居的条件。

沙堆场一带青山绿水,田沃人勤,祖辈以农耕为主,也兼顾作坊、编织、开店营业等。每逢卯(兔)、酉(鸡)之日为赶场天。街上人群拥挤,山货土产十分丰富,还有歌舞台,尤以售冷酒,卖便饭(晌午饭)甚多,当时的绿豆粉、绿豆糯米饭相当有名。这里赶场天,甚至闲场天,酒徒、醉汉常酒后闹事,社会秩序较乱。沙堆场曾两次被放火烧街,致使街后的沙塘树烧成空壳。为维持地方秩序,清咸丰年间,当地官府立约告诫,将乡规民约刻于碑上,立于街头。其碑文是:“为严禁酗酒滋事,以靖地方事。访查沙堆赶场,近因挑卖冷酒过多,无论面生可疑之人概听赊帐混买,致有酒后逞凶,饮后骗价等情,嗣后只许各在店内出卖,不准拦街截卖,凡遇外来匪徒,素不认识者无得给售。公同盘诘,解官究惩。如再挑酒拦街混卖酿成事端,准该乡约等驱逐尔等。切勿贪图小利,致干重究,切切此喻。咸丰元年六月二十四日亲笔珠谕”。碑立后,乡场秩序井然。1987年,县工商局、松烟区公所与沙堆乡人民政府捐款200元将《正堂印方示》断碑修复,并新刻《文明新风示》碑,于同年5月26日两碑并立在沙堆场场口。愿沙堆乡场集市交易按碑文所示,文明交易代代相传!其实,咸丰元年(1851年)开始的较长时间,沙堆场非常繁荣,沙堆场比关兴场开场(1902年)要早。

影响沙堆(三槐·上梅)家族发展的两次灾难:一是民国十五年(1926年)的饥荒,二是1959年至1962年的三年灾害。

民国十五年(1926年)的饥荒,这次饥荒是当时不可抗拒的旱灾造成,旱灾范围大,那种惨景据长辈们谈起确有不寒而栗之感。饿死者庭院路旁随处可见。那时的沙堆90%的田都是望天田,前一年(1925)春季雨水极少,直到芒种仍无一次透雨,想办法插上秧的又遭洗手干。从古历五月下旬到七月初,共五十多天,均是万里无云,烈日炎炎,人们心急如焚。大旱临头,大家积极进行抗旱。当时抗旱有水车、龙骨车、提水确、木盆等。后来沙堆河干枯,抗旱已不可能,吃水都要到几公里外的山岔河去取。这次旱灾,延续近两个月的时间,实属罕见。那时祖辈们无计可施,当年还有少许粮食算拖过来了。可是到了1926年,粮食吃光,上山挖蕨巴、葛根、观音土、采野菜、刮树皮等充饥。挨饿的人骨瘦如柴,行走偏偏倒倒。后死者争食先死者不为奇事。

1959年至1962年的三年灾害。这三年,既有“天灾”,存在自然灾害,但也有人祸,国家粮库有粮不放粮,最终造成没粮食吃。再一次上山挖蕨巴、葛根、野菜、观音土,刮树皮等充饥,与1926年的饥荒相比,情况更严重,损失更惨重,仅盖皮山一红薯洞就丢了20来人在里边。后来湄潭县(当时,湄潭、凤冈、余庆三县合一县,县名湄潭县,沙堆也属于湄潭县管辖)人民政府县长因辖区死人太多,而被追究法律责任,依法判处死刑,执行枪决。

这两次灾难造成若干家庭绝后,影响沙堆王氏(三槐·上梅)家族的发展。今天告知后人一定要珍惜粮食,民以食为天,人以时运兴,珍惜当下。

沙堆王氏(三槐·上梅)家族从湖南迁居余庆沙堆定居,经历了清朝中晚期、民国时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除1959年起的三年灾害),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泰民安,不但人人有饭吃,个个有房住,多数家庭还安装了固定电话,配备了家用电器等,而且部份家庭已经购置了小轿车、农用货车、摩托车及移动手机等高挡用品。人丁也重新兴旺,现有200余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3人,大学(含大专)文化40余人,中专、高中文化80余人,初中文化60余人。


上述内容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本站意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锦秋文谱

锦秋文谱

扫一扫关注

锦秋修家谱

锦秋修家谱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手机访问

扫一扫,关注我们